當前報紙日期:  2020-07-13

兩條“誡命”

紹揚
2020-07-13

  日前拜讀一位文友的大作,提及一些教會學校披著宗教外衣,幹著吸血鬼的勾當,令筆者感慨萬千,更是感到痛心;這已經不是筆者第一次聽聞基督教會被人批評表裡不一。筆者也算是一位資深的基督徒,對教義深信不疑,但最看不過眼的就是那些整天開口上帝,閉口基督,可所做的儘是跟信仰背道而馳的假冒偽善信徒。
  當然,基督教所傳講的救恩,乃是白白的恩典;我們只要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就必得救。然而,一個非信徒如何會轉而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相信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呢?他必然是看到信徒在生活和言行上有美好的見證,覺得他們確實是與眾不同,所以才會接受他們的信仰。
  反之,一個基督徒如果是言行不一的話,那麼不管他們有多會傳講福音,所作見證有多感人多動聽,人家聽了也絕對不會受感動。所以,想要讓非信徒來信耶穌的最好方法,並非向他們傳講長篇大論的大道理,而是用我們真誠待人接物的處事為人態度來感化他們,讓他們認為基督的愛的確會改變一個人。
  基督徒固然是因信稱義,但是也必須要有美好的見證和良好的行為,才能跟我們的信仰配稱。聖經雅各書1章22節告訴我們:「只是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自己欺哄自己。」信徒知道一切的真理是不夠的,一定要把所聽到的付諸行動,才算得上是一個真正遵行神旨意的信徒,也才能討得神的喜悅。
  聖經有記載,上帝借由先知摩西,向以色列民族頒佈十條規定,如今已成為基督教的十條誡命,其中包括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
  有一次,當一名法利賽人問耶穌,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他卻告訴對方,第一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要愛人如己。他還強調,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