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0-07-13

“南海仲裁判決沒有談判餘地!”

2020-07-13

  【本報訊】據《詢問者》網站報道,外交部長 轆順週日發表聲明聲稱,常設仲裁庭(PCA)在南中國海一致授予菲律濱的支持是“不可談判的”。
  他在聲明中指出,當國家紀念2016年7月12日海牙仲裁庭歷史性裁決的四週年,它宣佈中國對整個南中國海廣泛的聲索無效,支持菲律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對其二百浬專屬經濟區的權利。
  在他聲明中,轆辛指出,菲律濱“作為一個守法、愛好和平和負責任的國際社會的成員,在這一場合,重申它堅持該授予和其執行,沒有任何妥協或改變的可能性。”一份該聲明被貼在外交部的網頁。
  他重申,該裁決是“對和平解決南中國海爭端和對該地區一般的和平與穩定意義重大的貢獻。”
  轆辛強調,該仲裁的授予,“結論性地解決在南中國海的歷史性權利和海洋權利的問題。”
  該國家的首席外交官說:“作為對UNCLOS的重申,和通過奠下對主要的UNCLOS條文的權威性解讀,如第121(3)款,該授予是國際法大全的一個里程碑,一個基於規則的地區和國際程序的基石。”
  他然後憶述該仲裁庭“權威性地裁決,中國對在‘九段線’內的海域內之資源的歷史性權利,沒有法律根據,”和該歷史性權利的聲索,或其他超出根據UNCLOS的海洋權利之地理和實質性的限制之國家權利或管轄權“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轆辛說:“關於在南中國海的地貌生成的海洋權利,該仲裁庭結論性地裁決,在南沙群島的地貌,沒有能夠生成延伸海洋區的,南沙群島不能作為一個單位集體地生成海洋區。”
  該外交部首長也指出,該仲裁庭裁決,菲律濱可宣佈其專屬經濟區的某些海洋區,因為這這些區不同中國聲索的任何可能權利重疊。
  轆辛說:“該仲裁庭裁決,在菲律濱專屬經濟區的某些行動;違犯菲律濱的國家權利,因而是非法的;大規模的填海和建造人造島,造成嚴重的環境損害,違犯國際公約;大規模地撈獲頻危的海洋物種破壞海洋生態;自該仲裁的開始以來採取的行動加劇了爭端。”
  他作出結論說,該授予“代表一個勝利,不只是菲律濱,而且一貫守法的國家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