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0-12-01

前任蘇貞昌發言人丁怡銘 牛肉麵失言被控違食安法

2020-12-01

  【香港中通社電】台灣“行政院”前發言人丁怡銘因牛肉麵失言風波辭職下台,有台北市議員向警方檢舉丁怡銘違反食安法,11月29日下午到台北檢察署中正一分局應訊,歷時2個半小時後,丁怡銘由警局地下室直接離開。
  丁怡銘日前召開記者會,指摘台北市政府舉辦的牛肉麵節冠軍店家,採用含有瘦肉精的美牛,但與事實不妥,涉嫌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當中的“假新聞”;刑事局以沒有真實惡意為由,表示不受理此案。不過,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侯漢廷16日前往台北檢察署告發丁怡銘違反食安法。
  台北檢察署指揮中正一分局偵辦此案,警方通知丁30日赴警局說明,不過,丁怡銘提前在29日下午近3點,主動到警局說明,並由刑事局人員製作筆錄,訊後從警局地下室離開。警方在車道口拉起封鎖線,讓丁怡銘的車子快速駛離車道,迫使其他用路人只能走到馬路上。路過民眾質疑,一般人洽公也能把車停到警局地下室,隨時更改應訊時間,丁怡銘已辭職還享有如此特權。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6-1條是去年6月12日增訂公佈條文,內容為“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