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1-02-23

三說「疫苗護照」

洪範
2021-02-23

  現在有些國家準備實行「疫苗護照」的措施,因此人們都在考慮是否需要接種新冠疫苗。可是正如醫療專家警告,有些人是不適合接種,包括孕婦、哺乳期婦女,正處在發熱、感染等疾病急性期、患免疫缺陷或免疫紊亂的人群,以及嚴重的肝腎疾病、藥物不可控制的高血壓、糖尿病併發症、惡性腫瘤患者、過敏體質等,而且不在18至59歲接種年齡段的人群,需要等待進一步臨床試驗數據報告,才能明確是否後續能夠接種。新冠疫苗的說明書中的禁忌包括:既往發生過疫苗接種嚴重過敏反應,如急性過敏反應、蕁麻疹、皮膚濕疹、呼吸困難、血管神經性水腫、腹痛不得接種。有嚴重急性疾病和慢性病的急性發作期,因此痛風發作期不宜接種疫苗。但沒有併發症的糖尿病患者不屬於禁忌範圍,需要臨床醫師醫囑執行。心臟病和冠心病,冠狀動脈粥樣硬化如果處於急性發作期應暫緩接種疫苗。
  也就是說,上述這些病症狀況,是不可以接種疫苗的,因會危害身體健康,甚至可能導致死亡!   
  雖說接種疫苗是因人而異而產生副作用,因為是新的疫苗,可能有更多不明的副作用,這就使得很多人在考慮是否要接種。因為打進去了是不可以抽出來的!疫苗在人體內可能是你的朋友,也可能是你的敵人。所以說,有很多人是不適合接種疫苗,因此,「疫苗護照」對他們來說是不合理與不公平的。接種疫苗,政府也不可以強制性的執行。現在接種疫苗只適合18至59歲的人,即是說未成年的兒童與60以上的老人,暫時不可以接種,假如沒有接種疫苗,就不能獲得「疫苗護照」,到某些國家就不能入境,甚至在居住的國家也不可以出境。
  這些不能接種疫苗的人,倘若有急事需要出國,哪怕擁有幾份檢測報告,證明沒有感染新冠病毒,可是因為沒有「疫苗護照」,就要被剝奪出入自由的權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