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1-06-15

香港存在的問題

許棟
2021-06-15

  英國人臨走前教會了港人爭「自由」,爭「話事權」,卻不為香港政府機構設立接收民意的機制。
  香港特區政府和市民看似比以前更不融洽。何故?問題就出現於民意不能上達,而政府不知市民的想法、疾苦和困難,於是民需及民怨政府不得而知,也就產生了一個後果——民怨易被“反中”勢力利用。
  或許有人會說,香港有很多民意代表,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可以傳達民意。其實,無論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都有他們的社團背境和社會背景,代表商人的,他們不會去傷害商人利益,代表勞工的當然有他們的堅持,而傾向“逢中必反”的,你的聲音不符合他們的要求,便不會把你的處境向政府反映,近年來的外國勢力便有「民怨」可用,藉以製造亂港事件。
  二、三十年前港人也可通過向報刊投函,伸訴自己的處境、不滿和要求。《晶報》、《商報》、《文匯報》尚風行時,都有讀者版,可以傳達或刊登市民的信函和報導社會事件,時至今日,這些報章都已收縮或改變取向,市民有不如意唯有投函或致電大報的「熱線」,而有的大報也有他們的政治傾向,和他們不一樣的或不利讀者興趣的更不會當一回事。
  港英時代有「民政處」之類的諮詢部門,市民有對政府事務不明瞭的,面對面詢問及得到回答,現在這個部門已少為市民服務,特區政府和市民的關係成了官與民的關係,治人及被治的關係,官不愛民,民不擁官,而特區政府遇事只好求救於中央。
  民眾輕易被煽動,對特區自然不好,現今的香港,政府欠賢能者,草根層缺耐性,上層社會只會一味往錢堆里鉆,社會道義、社會責任欠奉。近日有港報報導,一個女律師搭完計程車不給車資逃走,司機報警,警員到場調查期間,她拒絕出示身份證,更倒臥在地高聲呼救,被帶上警車後又「起飛腳」把警員踢出車廂。
  律師如此,奸商更是無道,善化香港的社會秩序、人際關係,非一蹴而就,尚需假以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