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1-10-18

責任與許諾

林炳輝
2021-10-18

  對任何人,都應該有一種“責任”。為人父為人母、為人子為人女,甚至對親朋、鄰居、同事及熟悉的人,都應負責任,至於對國家民族、單位集體,更負有責任,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責任感。沒有責任感只為自己的人,與行尸走肉還有區別嗎?
  中華民族有著優良的傳統,責任是其中之一,歷史十分悠久。春秋戰國時期發生的《搜孤救孤》最為典型的了。為同事朋友所托,甘願在危急時以自己的親生兒子代替朋友的兒子犧牲。因為許諾、責任。古人是十分注重誠信的,有如泉州俗語說的,“答應了別人的事就是欠人的”,也才有一諾值千金,“一言既出,駟馬難追”的說法。
  在泉州孝道工作的一次例會上,有朋友問筆者:“你又不兼孝道學會的職務,弘揚孝道又不盈利,你為的是什麼?”我回答:為莊老(垂楷)。莊老不但竭盡全力弘揚孝道,還十分信任筆者。筆者總以為,一個人倘若怕這怕那的,但最怕的是受人尊重、信任。古今中外,多少可歌可泣的故事,不就是因為被人尊重、信任因而感化了自己的鐵石心腸嗎?
  也正是在莊老的精神鼓舞下,菲華的一幫文人組織起了“菲華孝道學會”。記得七年前筆者與小剛文友初談成立之事,有的人是擔心的,認為此類事吃力不討好,僅靠幾個文人無權無錢成不了氣候,還是應由僑領由商總來牽頭才好。但一幫文人們還是堅持成立了,犁頭戴鼎地努力開展工作,以文會友弘揚孝道,舉辦孝子孝女評選活動……終於取得了一定的成績,還影響到大陸,在著名僑鄉泉州成立分會,轟轟烈烈地開展各項活動,在僑鄉引起極大的反響。
  一幫文人為什麼要這樣?就是一種責任!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責任!
  有責任的人是不會計較得失的,更不會爭名爭利。他們充分地認識到,弘揚孝道福蔭的是千家萬戶、子孫萬代,造福的是中華全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