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廣場

日期
當前報紙日期: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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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雜談
洪範
2022-06-23
韓愈《 送浮屠文暢師序 》:“弱之肉,強之食。”元·胡天遊《聞李帥逐寇復州治》:“惜哉士卒多苦暴,弱肉強食鴟鴞同。”明·劉基《秦女體行》 :“有生不幸遭亂世,弱肉強食官無誅。”
弱肉強食是自然界規律。就人類而言,原始社會也是這樣。如今進入法治社會,法制和道德觀抑制了部份弱肉強食的事情,犯罪制裁,譴責道德敗壞。
但是自然界也並非是“弱肉強食”。弱者不一定會“被吃掉”,強者也不保證一定“吃得到”。老虎比兔子“強”是毋庸置疑的,但實際上兔子在地球上得以大量繁衍,反觀老虎卻有瀕臨絕種的危機。
自然界的規律,野生動物可以說有“弱肉強食”的法則,而其他物種卻有“適者生存”之說。但是所有的物種最後都會“被吃掉”,就算是生命也有長短之別,但最後一定無法避免走向死亡。
嚴復翻譯的《天演論》:其中有“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優勝劣汰”。意思是物種之間、各種生物之間還有物種與環境之間都存在競爭,能適應自然的物種才可以存活下來,這是一種自然界的自然規律,後來這句話也適用於人類社會。
適者生存是以競爭爭取生存或優勢之慨念的總結。此概念由赫伯特·斯濱塞在1864年於其著作《生物原理》提出來。適者生存就是人必須適應你所生活的環境,因為你無法去改變它,只能改變自己,讓自己適應。否則你無法改變你生存的環境,如果不想去適應,又如何生存?如何生活?
現在社會不都是遭遇“物競天擇”嗎?很多人不都需要“適者生存”嗎?然而“優勝劣汰”是不是造成社會不公?看看唐山市尋釁滋事、暴力毆打他人案件,有時候感覺在“弱肉強食”的環境下,“適者”未必能“生存”。
生存與生活在21世紀的人類社會裡,而唐山市被染黑的社會,竟然也有不能讓“適者生存”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