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版: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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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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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下令釐務局
審計飲料生產商納稅申報
2019-01-04
【本報訊】財政部(DOF)已經下令釐務局(BIR)仔細審查飲料的製造商是否申報正確的稅款,由於本國政府於2018年一月至十月份期間在徵收額方面錄得了一百億比索的短缺。
該部門質疑各公司沒有支付對加糖飲料正確的稅款。
財政部說,對加糖飲料的消費稅的徵收截至去年十月份總額只達到三百億比索,
少於四百億比索的目標。
釐務局副局長Arnel Guballa先生說,該局已經開始查看飲料製造商的納稅款項以設法解決差異。
根據Investopedia顯示,消費稅是「對於一項特定商品或服務的銷售的間接稅」,例如煙草、酒精以及燃料。它是向生產者或商家課征,他們隨後藉由將它包括在產品價格把它傳遞給消費者。
根據於2017年十二月由杜特地總統簽署成為法律的「加速與包容稅改法」(TRAIN),較高的消費稅被施加於含糖飲料。
TRAIN規定對使用卡路里和非卡路里的甜劑的飲料課征每公升六比索的消費稅,以及對高果糖的玉米糖漿 (HFCS) 的飲料課征每公升十二比索的消費稅。
財政部次長卡爾 蔡(Karl Kendrick Chua)先生在該財政部的聲明中被引據說,「我的直覺是原本應支付十二比索稅額的商家只支付了六比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