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19-02-21

雖然國會駁回

DBM將推行現金預算制度

2019-02-21

  【本報訊】預算與管理部(DBM)將於今年繼續進行現金預算制度,儘管國會在在2019年三點七五七兆比索的正式批准版本中撤銷了以現金為主的預算的撥備。
  預算部長陸諾(Benjamin Diokno)先生於週三在一次新聞論壇中說,「菲律賓政府將仍然繼續進行現金預算制度的採用,儘管兩院協商的總撥款法案刪除了提議的現金預算的撥備」。
  在由眾議院撥款專門小組的主席即眾議員Rolando Andaya Jr.先生,以及參議院撥款委員會主席即參議員黎牙沓(Loren Legarda)女士同意在今年(2019)不要採用該現金的預算制度,並且返回以債務為主的制度,同時他們正式批准了該三點七五七兆比索的總撥款法案之後,該預算部長做出了上述的聲明。
  可憶起的是,提議的2019年預算遭到停止,是由於對轉換至現金的預算制度提出反對,以及對於在公路與公造部(DPWH)預算的不規則情況的指稱。
  但是,陸諾堅持「預算的內容和形式是一項行政決議」。該內閣官員引據了1987年行政法典為這種行動的啟動法律。
  該預算部首長說,「根據第292號行政命令或1987年行政法典的第四冊的第五章的第卅六節規定,“一項營運的現金預算應被實施,以確保現金資源的可取得性以供優先發展項目,並且要建立一個健全的基礎以確定公共借款的等級、類型和時機”」。
  根據一個以現金為主的預算制度,預算撥款的有效性被減少至一年而且沒有留存撥備,除了下一個會計年度之內的三個月的展期付款期,以便使各機構能夠為交付的商品和服務償付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