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19-04-17

“霸王條款”能通行嗎?

黃國鵬
2019-04-17

  近日,互聯網上流傳著一段視頻:一位女士坐在“奔馳”車的引擎蓋上情緒激動地控訴,“我是受過文化教育的人,我是研究生畢業,幾十年教育受到奇恥大辱……”。原來,這是一段典型的“中國式維權方式”,據該女士訴稱:她剛辦完“分期付款”手續尚未開出4S店門的“奔馳”新車發現引擎漏油,要求退車退款,遭拒後,“受過文化教育的人”只好採取“激進”的方式在公眾場合大聲傾訴。不知是已經早有計劃準備或是“好事者”偷錄,視頻頃刻間在網上瘋傳,這位女士無意間成為“網紅”,但也很快引起當地有關部門的關注介入。
  剛買的新車還沒開出店門就不允許退車退款,顯然是“霸王條款”。公眾之所以會稱之為“霸王條款”,主要是針對制定條款者大多為壟斷的“國營企業”,“獨此一家,別無分店”,消費者又能奈何?
  “霸王條款”在“百度百科”的注解是: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供求關係不平衡,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奔馳”汽車銷售店雖然並不是“國營企業”,但其銷售模式存在“地區壟斷性”,本地消費者“只能”在地購車。因此,消費者常常面臨投訴無門的窘境。
  西安那位“受過高等教育”的女車主顯然曾到“有關部門”投訴過,但沒有得到相應的解決,才會採取如此激進的“維權手段”。
  西安女車主激烈的維權方式視頻流出後,引起部分媒體的關注,面對輿論的壓力,西安市場監管部門也不敢“怠慢”,責成所屬的管理部門“妥善處理糾紛”。顯而易見,媒體的力量還是強大的。
  無需諱言,中國由於存在特色的制度,某些全國性壟斷企業才能毫無顧忌地制定出“霸王條款”。但是,像“奔馳”這樣的大型跨國公司,也有樣學樣定出一些“霸王條款”去欺負消費者。此次遭遇“受過高等教育的維權者”後,“奔馳”公司應該會吸取教訓、深刻反省吧,不是所有的中國大陸消費者都能無奈地接受“霸王條款”的!
  在當今“自媒體”暢行的時代,任何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的做法顯然難於通行。況且像汽車這類並非大眾消費品行業,本應認真負責地呵護消費者,善待消費者,除了用產品品質更應用服務優良去打動消費者的“芳心”,贏得消費者才能佔有龐大的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