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19-05-13

Grab服務有待改進

小剛
2019-05-13

  在收購優步(Uber)後,Grab成了本地網約車的龍頭。出行叫Grab成為許多人的選擇。
  不過,從新聞媒體上我們也經常看到,乘客對Grab公司的服務不滿的也越來越多,希望改進的呼聲此起彼伏。
  日前,有網友在推特(Twitter)上分享了一張外籍人士坐在Grab汽車引擎蓋上的照片,據說這名外籍人士是因為沒有在預定時間內抵達乘車點而被司機取消訂單。
  據跟他一起拼車的另一位乘客說,「他們在這名外籍人士的乘車點等了至少5分鐘,但他依然沒有現身,於是司機通過應用程序取消了他的預定。然而在司機取消預定後,這名外籍人士迅速趕來,而汽車當時已經駛出乘車點約500米。」於是這名「遲到」的乘客擋在馬路中間、逼停汽車並坐上引擎蓋抗議。
  按照司機的解釋是,Grab公司近日已實施有關新的乘車政策,所以他才取消預定。Grab公司出台的新政策是:凡取消預定的用戶以及預定後未出現在乘車點的用戶將被收取50披索罰款。如果乘客在預約車到達乘車點5分鐘內沒有上車,會視為不出現並被罰款,司機可取消預定。而那些選擇Grab Share拼車的人,司機最多在乘車點等你3分鐘。
  Grab公司這項「等人」的新規定不知道有沒有經過實踐操作?相信很多在本地預定過網約車的人都有個發現,就是手機上顯示的網約車到達時間與實際不符,有時明明車已到達乘車點,可手機上顯示還有三、四分鐘才到達;或者手機上顯示已到達,網約車卻遲遲不出現。
  筆者有次叫Grab網約車,手機上顯示車已到了,可就是不見蹤影,於是打電話聯繫司機,司機不接,再打,還是不接;先後打了六個電話都沒回音,於是只好另行叫車。
  類似這樣的事,不只筆者遇到過,聽身邊幾個朋友說都有手機顯示和車輛到達「時間不符」的經歷。像這種情況,Grab公司如果再多收取50披索的罰款,顯然對乘客不公,所以Grab服務確實有待改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