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19-06-13

撞船事件須緊急“滅火”

宗記
2019-06-13

  中國的一艘漁船在禮樂灘附近海域撞沉了一艘菲律賓漁船,他們沒有搭救菲方漁民,而是選擇“揚長而去”,最後這些漁民靠越南人施以援手才脫離險境。
  頗為諷刺的是,撞船事件發生在6月9日——菲中友誼日。令人擔憂的是,菲國防部長羅仁扎納公佈消息是在6月12日——菲律賓獨立日。
  通過公開報導可以得知,杜特地總統已經知道這件事。換句話說,很有可能是杜特地總統授意羅仁扎納在慶祝國家獨立121週年的當天放出消息。這裡面有沒有政治意涵,大家可以自己品讀。
  羅仁扎納對這一事件作出“最強烈的譴責”,外長轆辛表示讚同。另外已經有至少三名參議員表示強烈不滿或譴責。
  轆辛表示,越南漁民的施救舉動是菲越兩國未來加強合作的基礎。參議員埃赫斯道則問,中國到底是不是朋友?可見,一場與漁船引發的民事事件,已經快速演變為政治外交事件。
  中國如果再不“滅火”,不排除今天的事件惡化成明天的風暴。
  這將是一場難度極高的“滅火”行動,因為事發地點是敏感海域,走錯一步就會跨進一大片“雷區”,引發無法想象的後果。若想要避免“踩雷”,中國就必須要直擊問題的核心——人道主義。
  這起撞船事件,不論事發海域,不論原因如何,有一點是不可否認的,那就是在發生沉船的情況下,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必須要出手相救。中菲只有迅速在這一點上達成共識,才有成功滅火的希望。
  在必要的情況下,中國需要站在人道主義的高度,果斷跟菲律賓一起譴責漁民不出手相救的行為,從而盡快劃清民事事故與政府行為的界限,並且承諾菲方對中方涉事漁民採取必要措施。如果這個時候再強調出事海域是一個什麼性質的海域,漁民在相撞前誰對誰錯,恐怕將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