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19-08-14

內政部長提議恢復《反顛覆法》

2019-08-14

  【本報訊】菲國警表示支持內政部長亞紐恢復反顛覆法的建議,但說,該法案仍需檢討。
  菲國警首長亞巴亞德將軍週二在沓義市新精神軍營的一次訪問中說:“我們支持亞紐部長其恢復(反顛覆法)的行動。但它還需要一些研究。”
  亞紐要求恢復1700號共和國法令,即《反顛覆法》,鑒於情報報告說,五百至一千年青菲人,現在據稱被共產主義運動灌輸思想,或成新人民軍成員,或作為在學校的好鬥團體的領袖。
  亞紐說,共產主義運動利用該反顛覆法的廢除,以推進他們在學校的徵募活動。
  對此,司法部長義瓦拉週二說,一個人僅僅是共產主義運動的成員,不被認為是一種罪行。
  該司法首長發表該聲明,反對恢復反顛覆法的建議。
  義瓦拉說:“對不起,亞紐部長,僅僅是菲共黨員不是一種罪行……作為左派分子遠非恐怖分子。”
  他補充道:“只要活動停留在思想領域,沒有什麼值得警覺。但一些它變成過度行動,威脅國家安全或在人民之間造成普遍的畏懼,政府將介入,真正嚴厲地介入。”

總統府的態度

  馬拉干鄢週二說,內政部恢復反顛覆法的建議將需要研究。
  班尼洛在總統府一次發佈會說:“讓我們看,該建議也需要研究。”
  不過,班尼洛說,杜特地總統尚待就該問題發表他的立場。
  在1957年制定,《反顛覆法》使菲共黨員和“任何其他有同樣目的之組織的成員”,可被處至12年徒刑。
  但它在1992年,作為共產主義叛亂分子和當時的總統藍慕斯之間的和談之一部分被廢除。

反對的聲音

  人民優先黨眾議員卡洛斯˙沙拉地和尤費米亞˙丘惹馬特週二反對恢復反顛覆法的建議,聲稱它將增加國家的人權違犯。
  該兩進步立法者也抨擊內長亞的該建議“反民主”和“返回馬可斯或獨裁”。
  另外,數參議員反對恢復刑事化顛覆之法律。
  參議員轆順說,恢復該反顛覆法只是侵犯和平集會和抗議的權利。
  參院少數黨領袖德里倫同意,稱該法律是“一種騷擾的工具”,他強調,作為任何組織的一個成員不是一種罪行。
  新參議員蒙˙吳也反對恢復該法律,同時聲稱他贊成恢復和談和加強人類安全法,它也懲罰在本國的恐怖主義行為。
  另一方面,參議員傅說,該法律不應被用於防止公眾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