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19-08-21

台大校長遭控違法兼職案 管中閔批乃在遭政治迫害

2019-08-21

  【香港中通社電】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遭控涉違法兼職案,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公懲會)19日進行言詞辯論,定於9月2日宣判。管中閔在庭上否認違法兼職,更強調自己遭政治迫害。
  管中閔今年1月8日就任台灣大學校長,但7天後台灣“監察院”以管中閔過去擔任公職期間為媒體寫社論而彈劾,移送公懲會。“監察院”認為管中閔2012年2月6日至2015年2月3日任職政務人員期間,以匿名方式常態性為週刊寫社論,獲取年約新台幣65萬元的兼職報酬,違反公務員禁止兼職規定。
  公懲會7月2日進行準備程序,此案也成為公懲會主動公開審理的首例。當時管中閔自認本案源頭是去年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因少數有權勢者不喜歡這個結果,就鋪天蓋地抹黑,彈劾不過是政治追殺不成功後的另一次迫害。晚間他還在個人臉書發表1325字聲明,強調“捍衛自己清白”、“希望自己是遭受政治迫害的最後一人”。
  公懲會當天下午再度開庭進行言詞辯論,管中閔在庭上否認違法兼職。他重申,受媒體邀請投稿,本就不是“職”;既不是“職”,就無“兼職”可言;既非“兼職”,自無違法。
  他表示,“監察院”濫權違法所為,就是政治迫害,由此得出的彈劾決定,根本不應成立。而以政治迫害來侵犯大學自主,企圖摧毀大學校長當選人的人格與公信,更是七十年來首見。管中閔更引用《禮記》儒行篇“儒有可親而不可劫也,可近而不可迫也,可殺而不可辱也”,他強調自己出庭力爭清白,希望庭上與大眾能了解,今之儒者,依舊不可以勢劫,不可以力迫,亦絕不受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