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0-02-20

台灣民眾黨提紓困條例 請防疫照顧假可領津貼

2020-02-20

  【香港中通社2月19日電】新冠肺炎對產業與基層民眾皆造成衝擊,台灣民眾黨團19日公佈黨團版紓困條例草案,除了將防疫照顧假入法,也制定津貼與罰則,同時中小企業可延長貸款期限。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當天舉行記者會,公佈新冠肺炎防疫紓困條例草案,執行經費以1100億元(新台幣,下同)為上限。
  台灣民眾黨版本的紓困條例有六大重點,包括防疫照顧假與居家隔離檢疫入法、請假與居家檢疫隔離者可領取津貼、勞工可拒絕赴疫區工作、發放抵用券、中小企業可展延貸款,以及納入“立法院”監督制度。
  草案規定,若父母和監護人因應疫情需求要照顧12歲以下學童,可請防疫照顧假,僱主不得拒絕;民眾請假期間若未受領工資,可向指定機關按日請領生活津貼,若是居家檢疫隔離,則可請領補償;另一方面,僱主亦不得要求勞工赴感染風險較高地區工作,若協商後願意前往,僱主須通報有關部門。
  至於當局打算提出振興抵用券,民眾黨團也將抵用券入法,明定面額為1000元,但使用範圍限於評估後受到疫情衝擊的產業。
  草案也明定,若中小企業因疫情影響而營運困難,貸款償還期限經金融機構同意後可予以延長;紓困條例實行期間從3月1日到12月31日,實行滿3個月後,台灣“行政院”應向“立法院”提出疫情報告與預算執行情況,滿6個月時,“行政院長”應到“立法院”備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