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報紙日期:  2020-06-30

國要安,民要飽

許棟
2020-06-30

  如果你問一名香港市民:「國安法好不好?」被問的人必會猶疑一下,然後回答說:「好!」
  為甚麼不是第一時間答「好」?因為港人除了厭惡市面被搞亂,商場被人砸、燒、搶,更苦腦於衣食住行。
  國安法給人的印象是為保衛國家和懲治歹徒、國賊。多數的港人希望社會平靜、繁榮,人人有工開,要達到這些願望,當然要有鋤奸除惡的方法,訂立法律條例,設立專門公署是制亂的妙方。
  多數明智的港人也認為對損害國家的歹徒,不應由港英遺留下來的法官審判,極嚴重的應交由獨立的審理機構處治,有具有危險的外來歹徒,更應該迅速審訊、判罪,並適時遣送出香港。人代著手訂立港版國安法是很有必要的,務求迅速確定和推行;而在推行國安法的同時,也要迅速制訂港式利民計劃,否則只有治法而沒有解決民生,青年人就業和求學,市民居住和吃飯得不到改善,那麼國安法只能治理外來勢力亂港,而不能治理民怨和由此而起的騷動。
  香港長久不能解決的難題是居住問題,目前低層港人每月收入為一萬二千元,市區的一間「板間房」租金約六千元,如果夫婦都出外工作,交了房租每月剩下的都會花光,許多青年夫婦都不敢養育子女,這是很悲慘的現象,如果這些夫婦一世都沒生兒育女,三十年後將出現很多孤獨老人,對未來的社會也是不小的負擔。
  董建華當特首時,計劃大量建造公立房屋,讓多數港人都有房子住,有別港英時代富者居大屋,平民沒屋居的社會現象,可不幸因地產商阻礙董先生的利民政策,最後董先生「腳痛落台」。
  近來有人鼓吹「青年人可到內地置業」,並說內地銀行可讓港青貸款購房。鄰近內地的深圳和珠海市郊房價是香港的三、四成,如果青年人到內地置業而被「綁」十多年,又要在香港上班,那是「遠水救不了近火」,真正的解決方法是在港境內解決問題。
  港青中學畢業後,升入香港的大學不易,港英時代實行「精英政策」,升入大學的必備條件是高分成績及高額學費,不具備此兩條件的只能入學「副學士」及進修課程,結果花了錢及費去多年時間後,只能到商業機構擔任低等職位。
  林鄭特首常掛嘴邊的是「重中之重」,其實根治暴亂的「重中之重」是「港泰民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