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院維持監察專員原判

尊尊˙敏乃永失擔任公職資格

  【本報訊】上訴法院確認監察專員辦公室的決定,就涉及一校舍的行政案件,革除前馬加智市長尊尊˙敏乃的職位和永遠取消其任公職的資格。
  在日期五月廿八日的八十八頁決定中,上訴法庭第八分庭判決敏乃嚴重不誠實,嚴重行為不端和損害服務最佳利益的行為罪名成立,在圍繞十三億比索的馬加智科學中學校舍第六階段建築有“明顯不正當行為”。
  該上訴法院有修改地支持監察專員二○一七年七月十日的聯合決定和二○一七年十二月八日的聯合命令,革除敏乃的職務和永遠取消任何公職資格的附加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