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暴力襲警事件應受懲罰

  上周日傍晚,香港反對派“民陣”發動遊行,訴諸“反送中”,起初過程還算和平,但是到了十日淩晨,一些激進者衝出馬路與警方對峙,使用器械襲警,導致八名警察受傷,警方逮捕了十九名暴力份子。
  所謂“反送中”是一個偽命題。去年二月,港人陳同佳和女友潘曉穎赴台旅遊,期間陳獲悉她懷有他人孩子而怒殺潘氏女友,棄屍捷運附近公園,盜領了潘氏一筆款項後潛回香港。東窗事發後,香港法院于去年逮捕陳同佳,台灣警方也頒發通緝令,因港台沒有司法互助安排,因此港方不能把陳遞解到台灣受審。
  有鑑於此,香港保安局向立法會提案修改原有的《逃犯條例》,今後可將把犯人送往台灣或中國大陸和澳門審理。對港府修改《逃犯條例》,美國、英國等駐港領事部、商會紛紛表示反對,同香港反對派一唱一和,本來這是針對台灣警方通緝令而修改原來法律,填補漏洞,使之更加完善,因外國勢力介入,反對派發動“反送中”遊行,造成嚴重的襲警事件。
  反對派揚言當晚有一百萬人參加遊行,警方估計只有二十萬左右。因人數的確不少,對警方造成不小的壓力。鑒於反對派以人數對警方施壓,一些民間團體發動聯署,收集到八十萬人的簽名,強烈反對暴力行動,支持修改《逃犯條例》。立法會定明天二讀審議《逃犯條例》,反對派揚言,他們將再次包圍立法會。
  對和平遊行變成暴力襲警事件,香港多個團體表示譴責。他們認為,雖然《基本法》保障港人有集會和遊行的自由,但是並沒有暴力襲警的權利,暴徒肆無忌憚使用器械攻擊警察,是赤裸裸的暴力事件,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對此也表示極度遺憾,強烈譴責暴力行為。
  《逃犯條例》早已存在,最近發生陳同佳事件因缺乏司法互助安排而無法把他遣送到台灣審理,為了彌補法律漏洞,國安局決定修改原來的《逃犯條例》,本來是出於好意,竟然被反對派污蔑為“送中”審判。
  對周日晚的遊行和翌日淩晨發生的襲警暴力事件,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劉兆佳分析稱,因有外力介入,加以反對派的唆使,才有“百萬人”上街的場面。他指出,修改《逃犯條例》得到北京的支持,加以外力介入,相信北京不會讓步,港府修改《逃犯條例》的決心不會改變。劉兆佳有一定的社會地位,他的見解值得參考。
  對周日反對派組織的遊行,特首林鄭月娥昨天作出回應說,表示會從四方面加強回應社會憂慮。他說,從九日遊行人士表達的意見,很清晰聽到他們仍然是與擔心和憂慮,所以結合了一些務實可行的意見,會在四方面繼續工作,其中包括加強人權保障得以落實,等等。
  據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昨天透露,《逃犯條例》修訂慘案明天將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共有二十二名議員就修訂草案提出二百五十八項修正案,是歷來最多議員就一項法案提出修正案。這是正常的立法程序,表明立法會的態度是堅決的,不會因反對派的反對而放棄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