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公佈36條措施推動兩岸融合發展

  【新華社福州6月16日電】(記者林超)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16日正式發佈《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的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提出36條旨在推動兩岸融合發展的具體措施,內容包括推動兩岸四通、推進經貿各領域合作、落細落深台胞台企同等待遇、加強兩岸基層治理交流合作等方面,力爭打造台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的先行區等。
  《實施細則》涵蓋了推進基礎設施聯通、加快能源資源互通、深化行業標準互通等領域。包括加密平潭至台北、台中客運航線,增加兩岸貨運航次;爭取福建省石油、燃氣等台灣資源緊缺領域的市場化合作項目落地平潭;打造台胞職業資格採認基地,擴大對台企業資質和行業標準採認範圍,支持台企參與相關標準制定等。
  根據《實施細則》,台胞台企在平潭的住、行、金融服務、就業就學等方面將獲得更多同等待遇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