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羅沙溜為使用外交護照辯護

考慮對香港當局提出抗議

  【本報訊】馬拉干鄢週五說,前外長黎˙羅沙溜可能就他的香港之行“濫用”他的外交護照。
  總統發言人班尼洛提出這一可能性,鑑於該前外長之行不是菲政府同意的。
  班尼洛在一個聲明中說,“黎˙羅沙溜先生在他的香港之行可能濫用一本外交護照,一次私人性質的旅行,同政府或外交事務沒有任何關係。”
  “作為國家的前外交部長,黎˙羅沙溜先生應該知道或被提醒適當地使用外交護照和其他旅行文件。”
  參議長蘇道也質問前外長黎˙羅沙溜在國外旅行使用外交護照。
  蘇道在參院的一次訪問中問道:“如果你是退休的官員,你還可使用外交護照嗎?”
  蘇道說,他從不曾使用他的外交護照到國外旅行,除非他是被總統授權的。
  蘇道說:“我所以這樣說,一、我不是說它是錯的,我是在問為什麼,因為在我的情形,我是一個參議員,我到國外從不曾使用我的外交護照,除非它有總統授權或在國際議會聯盟的官方事務。”
  蘇道也援引說,1996菲護照法說,外交護照的簽發不包括前內閣部長。
  根據法律,外交護照可在“官方任務或官方旅行”使用。
  另據報導:黎˙羅沙溜表示,外交部知道他要使用外交護照入境香港。
  黎˙羅沙溜說:“在我赴香港之前,我寫信通知外交部我將使用外交護照到香港出差,因此外交部把信交給香港的領事館。”
  他說:“香港領事館已寫信給當局,然而,顯然沒有人知道這封信在那裡。”
  由於有官員批評這名前內閣官員使用他的外交護照去香港,黎˙羅沙溜乃發表以上的聲明。
  隨著外交部的建議,黎˙羅沙溜表示他計劃向香港政府提出抗議,現任外長轆辛說:他支持黎˙羅沙溜的抗議。
  參議長蘇道表示:“一九九六年菲律濱護照法”明顯寫著誰可以使用外交護照的規定。
  蘇道說:“這並不包括前內閣部長。”
  他強調稱:只有負有政府任務的官員才可使用外交護照,而且每一次的出差命令都必須再確認。
  然而,黎˙羅沙溜說:蘇道的談話是“錯誤”的。
  這名前最高外交官說:“我認為蘇道應該詢問外交部,他的言論是不對的。”
  黎˙羅沙溜說:以前他經常用外交護照到香港出差,每一次都沒有問題,這是他向國際刑事法庭(ICC)提告後,首次的遭遇。
  這名前外長表示:香港政府拒絕他入境可能“違反維也納公約”。
  目前中國還沒有為此事件作出解釋,然而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陸慷告訴媒體:“誰准許或誰不准許進入中國,這是中國的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