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方的撞船報告還算中肯

  據菲律賓海岸警衛隊(PCG)和海事工業局(Marina)的聯合報告指出,中國船隻不能採取措施避免撞擊的危險,導致一艘停靠在海上的菲律賓漁船於六月九日在西菲律賓海勒道灘(禮樂灘)沉沒。報告也強調,中國船隻沒有對落水的二十二名菲律賓船員施以援手,未能履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和海上生命安全國際會議(SOLAS)的規定,對在海上遇難的人士提供援助。
  菲中漁船六月九日在禮樂灘海域發生撞擊事件,導致二十二名菲漁民落水,中國漁船沒有進行施救,令菲方非常不悅,群情洶湧,指責中國漁船故意撞沉菲漁船。為此,菲律賓海岸警衛隊和海事工業局聯合進行調查,於六月二十日向總統府提出一份報告。最近媒體獲得這份長達十三頁的報告,昨天首度透露報告的調查結果。
  雖然調查報告說這是“非常嚴重的海上傷亡事件”,但是也指出,菲方漁船也有不對的地方。例如:沒有指定一名守望員;雇傭沒有執照的輪機師;超額載荷;商業捕魚船執照過期;清單過期。報告指出,船隻停靠在海上時必須指定一名守望員。此外,報告還批評菲漁船上的燈光暗淡,導致中方漁船看不清楚而撞中菲漁船。
  這份報告指出,他們並不是要裁定撞船的責任,而是理清情況,讓菲漁船注意到有關事項和在海上作業的安全標準。報告最後要求中國海上安全局也對這個事件進行調查。
  中國駐菲大使館六月十四日發表一項初步調查報告指出,中國漁船當時遭到七、八艘菲方漁船的圍攻,突圍時鋼絲纜鉤到菲漁船的駕駛樓,導致該船尾部傾斜入水。懼怕遭到菲漁船攻擊,因此沒有停下來對落水的菲漁民施救,但是看到他們被救起來後再離開。
  到底中國漁船有沒有遭到七、八艘菲漁船圍攻?菲方的報告付諸厥如,沒有談到這一點。這是撞船和沒有對落水的菲漁船施救的關鍵,既然是調查報告,應該對此進行調查並公佈結果。
  菲外長轆辛談到這份調查報告時指出,中國漁船遺棄菲漁民不管,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毫無疑問,非常不對,構成“重罪”;但是他也指出,菲漁民也應受到責備,因為他們全部在睡覺,卻沒有指定一名守望員。此外,船上只有一盞燈,燈光過於暗淡,中國船隻可能沒有看清楚而撞到菲律賓漁船。
  這是菲方對六月九日在禮樂灘海域菲中漁船撞擊的報告,雖然不夠全面,對一些關鍵的問題沒有給出答案,不過就調查的結果來看,還算中肯,既指出中方船隻的責任,也責備菲船員的過失。初期,菲官員譴責中方漁船故意撞沉菲漁船,但是這份報告卻沒有對此作出結論,就態度來說還是比較客觀的,可以獲得民眾的接受。
  為了理清情況,讓人們也聽聽中方的調查結果,希望中方的調查報告能夠在短期內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