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立法限制華為“專利權”

商務部回應:雙重標準 自相矛盾

  【本報訊】據新華網報導,在7月25日商務部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針對美國近日有參議院提出有關的議案,要求不允許保護華為公司的專利權的問題,新聞發言人高峰表示,中方對此感到十分遺憾。
  高峰指出,如果美方一方面要求中國加大對美國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另一方面又拒絶給予中國企業知識產權應有的保護,這將是典型的雙重標準,自相矛盾,希望美國不要讓這種荒謬的法案繼續推進下去。
  媒體曾報導,7月15日,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內多位“鷹派”議員同時啟動3個立法程序,擬推出2條法案,試圖限制美國政府的解禁能力,同時禁止企業及個人與華為接觸。7月10日,美國政府剛宣佈“有條件解禁”美企和華為之間的商業往來。
  當時兩項草案的名稱分別是,“限制美國商務部將華為移出‘實體清單’權力法案”以及“禁止美國個人與外國敵人進行相關信息、通訊技術、服務的交易法案”。
  記者發現,25日兩項法案均已改名。更名為“2019年華為禁止法案”和“捍衛美國5G未來法案”。
  除此之外,18日,有“反華急先鋒”之稱的美國佛羅里達州參議員馬克·盧比奧有啟動另一項立法程序,旨在“禁止中企向美企出售專利,禁止華為向美企購買專利”的內容。此舉被《華爾街日報》解讀為,就是在針對華為。
  值得一提,華為公司在2018年提交了5405件國際專利申請,創下商界史記錄。
  6月13日,華為已要求美國最大電信運營商Verizon支付230多項專利的費用,總計超過10億美元,金額相當於Verizon去年四季度淨利潤的一半。
  但從立法進程來看,兩項法案推進依舊停留在10天前的水準。
  復旦大學國際政治系副教授沈逸表示,上述法案實際上破壞的是美國企業的利益,而美國國會此舉是為了在貿易問題上,加大其在白宮面前的存在感,是美國政治的一種內鬥形式。沈逸認為,該法案通過的機率不大。美國國會有這種行為,充分說明中國要在經貿摩擦問題上做好“持久性”、“延續性”的心理準備,國內要做好“打持久戰”的準備,杜絕僥倖心理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