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攻擊性武器被拒保釋

香港四男子涉元朗非法集結

  【香港中通社7月30日電】香港元朗27日在人群大規模非法集結後爆發衝突,警方於清場行動中拘捕11人;其中4名年輕男子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罪,30日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9月3日再審理,裁判官拒絕批准4人保釋。
  該4名涉攜有攻擊性武器的被告依次為25歲汽車銷售顧問翁偉成、23歲文員朱梓雲、18歲廚師朱俊愷、19歲學生廖栩鋒。4人各被控於7月27日在元朗朗樂道分別涉攜有一支伸縮警棍;一支丫叉、一袋鐵珠、一把摺合式萬用刀;一把氣槍連充氣罐、三個彈匣、一包BB彈;一把摺合式萬用刀等攻擊性武器。
  控方指,27日晚上,警方發現4人在“YOHO MALL”附近的朗樂道交頭接耳,當時第一被告翁偉成身穿一身“美國隊長”的裝束,警方感可疑遂上前截停4人,搜身發現彈叉、鐵珠、可摺疊式軍用刀、伸縮警棍、氣槍、彈匣等等武器。第二被告朱梓雲曾聲稱他的彈叉是交給朋友的,但對象終無出現。控方表示,各人被截查時現場雖無發生衝突,但附近正發生遊行衝突。
  裁判官認為,此4人有事前聯繫溝通,他們參與非法集結的目的呼之欲出。4人申請以2000至5000港元保釋遭拒。據悉,4人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9月3日再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