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管局取得法庭臨時禁制令

香港國際機場運作恢復正常

  【香港中通社8月14日電】(記者吳為思)有關條例修訂風波引發的暴力示威令香港國際機場一連兩日癱瘓,13日晚兩名內地男子更遭到一群機場激進示威者禁錮、毆打。情況危急之下,香港機場管理局13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並取得臨時禁制令。
  該項臨時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地及有意圖地,故意阻礙或干擾香港國際機場的正常使用。任何人亦不得在機場出席或參與任何在機管局指定地方之外舉行的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但仍容許市民在和平合法的方式下在示威專區內進行示威或集會。
  臨時禁制令還清楚表明,不可理解臨時禁制令為批准任何違反《公安條例》的示威、抗議或公眾活動。
  法庭這次發出的臨時禁制令能否有效遏制示威者阻礙機場運作?按照機管局透露的安排,14日下午2時起,機場客運大樓開始實施進出管制安排,持24小時內離港機票或登機證、有效旅遊證件的離境旅客,或持有相關證件的機場員工,才可進入客運大樓範圍,直至另行通知。當日現場所見,機場保安檢查過程順暢,秩序大致良好。 
  法律界分析認為,此次禁制令劃界清晰,絕無犯禁餘地。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14日在接受採訪時明言“禁制令絕對有用”,“示威者口口聲聲稱自己尊重法庭和法治,如果他們故意違反禁制令,再度長時間干擾機場運作,就等同於藐視法庭,會被判處監禁刑罰。而且這種訴訟不需經過陪審員、刑事檢控等過程,法院可直接通過書面證據來判定。”
  服務香港警隊39年、現任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顧問的陳祖光14日解釋指:“有了禁制令後,如果出現違反禁制令的行為,駐守機場警區的警務人員就可以介入,處理速度會較快。但警方介入仍需要機管局向警方求助。”
  當被問及12、13日機場集會並無不反對通知書,為何警方不清場時,陳祖光解釋說:“機場是機管局的管理範圍,性質和商場類似。這類大型集會屬於非緊急、非刑事、非涉及人身安全的個案,一般交由機管局轄下機場保安公司負責。” 
  陳祖光接著指:“只有保安公司處理不了,才能由機管局或保安公司發出治安性求助,警方才可派員處理。除非在有罪案發生的情況下,例如此次兩人被毆打圍困,或是有打劫、謀殺等案件發生,任何人都可以向警方求助,警方可即時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