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確認

英駐港總領館僱員因違法在深圳被行拘15天

  【香港中通社8月21日電】關於“英國駐香港總領館僱員疑似在中國內地被扣留”一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2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介紹,根據目前了解到的情況,此人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被深圳警方處以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針對“該職員具體違反了什麼法律條例”的問題,耿爽指出,這不是一個外交問題,如果希望得到案情的具體情況和細節,建議向有關部門詢問。
  英國方面當地時間20日發表聲明稱,已就該事件向中方表達嚴重關切,希望為涉事僱員家屬提供協助。對於英方的表態,耿爽表示,對於英方近來在涉港問題上的一系列言行,中方已經向英方多次提出嚴正交涉,要求英方停止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停止干涉中國內政,不要再說三道四,英方對此是非常清楚的。
  另外,就“英方關切其僱員被拘留一事,中方有何評論”的提問,耿爽糾正指出,這名僱員是香港公民,而不是英國公民,也就是說他是中國人,所以這完全是中國自己的內部事務。“我們要再次敦促英方,不要再在香港問題上指手畫腳,煽風點火。”耿爽強調。
  另據媒體報導,這位被拘人員據信為總領事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SDI)僱員鄭文傑。
  鄭文傑家屬21日凌晨發佈聲明,確認他在8月8日晚從廣東深圳搭乘高鐵返回香港,並透過微信通知其台灣籍女友正在過關,之後失去聯繫。家屬向香港入境處求助後,獲告知鄭文傑遭中國大陸警方行政拘留,然而家屬從未接獲任何正式拘留通知,律師也無法會見當事人。
  鄭文傑家屬證實其失蹤前從深圳搭乘高鐵返回香港,並正通過出入境關卡,意味著其過境與被拘捕地點為實施“一地兩檢”之港鐵香港西九龍高鐵站。該車站位處香港境內,但派駐深圳邊防與廣州鐵路公安人員執行中國大陸入出境管制與口岸區警務管理。
  自香港反對《逃犯條例》抗議於6月爆發以來,不少旅客反映大陸邊防人員在深港邊界密集檢查通關旅客之隨身行李,並要求翻看手機內有否任何與香港示威相關之信息、照片與視頻。
  在中國大陸,行政拘留乃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實施之監禁處罰,由公安機關(警察)直接裁定,無須經過法庭審判,其刑期最長不超過20天。該法所規範之行為廣泛,其中第55條規定:“煽動、策劃非法集會、遊行、示威,不聽勸阻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