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京“被”代言男性病廣告

起訴向昆明某醫院索賠三十萬

  昆明街頭散發的刊物中竟出現演員吳京“代言”的男科疾病廣告。吳京認為公司侵犯其肖像及名譽權,遂起訴至法院要求索賠30.5萬元。
  北京頭條客戶端8月23日消息,昆明街頭散發的刊物中竟出現演員吳京“代言”的男科疾病廣告。吳京認為發行該刊物的公司侵犯其肖像權和名譽權,遂起訴至法院要求賠償損失30.5萬元。
  吳京方表示,吳京是中國大陸知名導演、演員,1994年獲得全國武朮比賽精英賽槍朮、對練冠軍。
  2013年其自導自演軍事題材電影《戰狼》,后憑借該電影獲得多個獎項。其肖像已經具有了較高的商業代言價值。
  2018年7月,吳京方發現昆明某醫院在其主辦發行、刊印和散發的《云南男人》刊物中擅自使用吳京的肖像,并配以“僅需7天,重回年輕態做最猛的戰狼”等廣告語。另在該刊物內有大量其他男性疾病廣告,此外還有該醫院的聯系電話、QQ咨詢、官方網站、地址等,商業目的明顯。
  吳京方認為,此種侵權行為極易使讀者誤認為他接受過類似的男科治療,或雙方存在合作關系,然而這與事實嚴重不符,極易使刊物的讀者對吳京產生否定性評價。該醫院嚴重侵犯了吳京的肖像權和名譽權。故要求醫院立即停止發放帶有吳京肖像的《云南男人》刊物,并回收銷毀所有帶有吳京肖像的《云南男人》刊物,在全國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并賠償吳京經濟損失20萬元、精神損害賠償金10萬元、維權合理開支5000元,共計30.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