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可惡罪犯怎能釋放!

  近日,關於釋放強姦、謀殺犯安頓紐.仙齊斯建議引起軒然大波,政界和社會各界反映強烈,紛紛表示反對。杜特地總統也表明強烈反對的立場,迫使原來建議對他減刑提前釋放的某些官員改變態度,表示將慎重處理,不會貿然作出草率的決定。
  仙齊斯何許人?他原來是內湖省加拉灣社社長。一九九三年,他的手下把一名國立菲大羅斯曼紐斯分校女學生埃仁.莎敏達以禮物的方式送給他。他先把她姦污,然後交給六名惡棍輪奸,再把她殺害。莎敏達的男友亞蘭.戈迷斯也慘遭殺害。一九九五年三月,巴石市地區審判法院判處仙齊斯七宗罪名成立,總刑期達四十年。後來,他因一九九一年殺害彬納羅沙和李克遜兩宗罪名成立,刑期達四十年。因刑法規定,兩案併科,九宗罪名還是服刑四十年。
  自一九九五年入獄以來,仙齊斯已經服了二十五年刑期。日前司法部長義瓦拉表示,他在監獄裡的表現良好,根據二零一三年通過的共和國第一零五九二號法律,可以根據“表現良好減少刑期”的規定減少他的刑期而提前釋放。最高法院也表示,二零一三年通過的法律可以追溯既往。義瓦拉為此下令監獄局長法依侖研究減少仙齊斯刑期的辦法。
  讓強姦、謀殺犯仙齊斯提前出獄的消息曝光後,社會各界反應強烈,參議員蘇道、狄里侖等人表示反對,婦女組織“加迷拉”、大學兄弟組織亞西侖等團體也表示反對,菲律賓律師公會呼籲處理這個問題必須透明化。受害者埃仁的母親克拉.莎敏達非常不滿,表示將向法院提出上訴。由於各方強烈表示反對,參議員、前總統助理蒙.吳透露,杜特地總統也表示不能釋放仙齊斯。
  仙齊斯案子情節嚴重,當年已經遭到各方的嚴厲譴責,連殺四名年輕人,強姦、謀殺大學生,四十年的刑期對他來說已經太輕了,怎麼能夠提前釋放。說他在監獄裡表現良好純為一面之詞,不值得一駁。據報導,二零零六年獄方發現他在囚室裡藏有價值一百五十萬比索的毒品。二零一五年發現他的囚室裝有空調設施和寬頻電視機。這種行為是表示良好嗎?恰恰相反,即使被關了二十多年,他仍舊沒有一點悔意,照樣吸毒,照樣花天酒地。
  鑒於各方反應強烈,司法部長義瓦拉昨天表示,可能暫停罪犯因表現良好可以減少刑期的申請,也就是說,他撤回原來讓仙齊斯提前出獄的建議。現在,他反而要監獄局長法依侖慎重其事,不可把刑期算錯了。參議員狄里侖警告說,必須警惕仙齊斯可能向高院上訴的行動。日前接受電視臺採訪時,仙齊斯假裝有病,說他有高血壓,心臟也有毛病,云云。
  就仙齊斯這個案子來看,他與某些高官有聯繫,司法部長義瓦拉主動要為他減刑,現任總統發言人班尼諾當年是他的辯護律師。對他更加有利的是,高院曾經表示二零一三年通過的法律可以追溯既往。公道自在人心,對這麼一個惡貫滿盈的強姦、謀殺犯不可心慈手軟,必須讓他在監獄裡繼續服刑,為他的罪行付出應有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