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中成立“委員會”和“工作組” 推動油氣共同開發取得實質進展

  【本報訊】馬尼拉駐北京大使週四說,杜特地總統著眼於推動的,同中國在西菲律濱海的聯合石油勘探協議,必須根據菲律濱和中國的法律。
  菲駐中國大使羅馬納在北京的一次新聞發佈會告訴記者,“我想,該合同根據菲律濱憲法,還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由於中國涉及,它也應根據中國憲法。”
  羅馬納在杜特地會見中國主席習近平的僅數小時前作出該談話,兩領袖預期討論油氣勘探和其他有關兩國的海洋問題。
  馬尼拉駐北京的大使指出,將會有就法律問題的“持久的”或“緊湊的談判”,法律專家得加入,確保在合同中使用一種雙方能接受的措詞。”
  但羅馬納不能回答,該有利於菲律濱的60-40分享方案是否對馬尼拉在南海權利的一種默許的承認,補充說,它只是顯示,中國愿意“靈活”。
  他說:“他們願意靈活。中國(政府)曾表示他們靈活和現實的願望,因為改善的雙邊關係。”
  羅馬納也說,中國和菲律濱已同意了可能的聯合勘探協議之參照條件(TOR)。不過,他沒有進一步透露該方案的細節,他說它在去年11月對本國的國事訪問時兩國簽署的一個油氣勘探諒解備忘錄後的數個月後已被制定。
  羅馬納說:“在過去的兩個月,六月,菲方向中方提出參照條件的建議,中方同意它,在七月呈交他們的信函,他們的協議照會。”
  他補充說,雙方將成立一個政府間聯合指導委員會和企業間工作組,意思是,由將實際從事合作的公司組成。
  根據該諒解備忘錄,政府間指導委員會將由政府官員和將由菲外交部和中國的外交部為共同主席。菲能源部和中國能源部為副主席。
  另一方面,企業間工作組由將參與該油氣勘探的公司之高管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