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一批暴徒昨天下午進行非法集結,堵塞主要幹道,並衝擊政府總部、立法會大樓和警察總部。暴徒佔據馬路,向政府總部投擲燃燒瓶、磚塊及雜物。一些暴徒多次向立法會大樓投擲汽油彈、腐蝕液體和磚頭。在軒尼詩道警察總部附近,激進示威者縱火,破壞公物、掘磚及架起路障,現場火勢猛烈,火團高達數米。
面對無法無天的暴徒的進攻,警方警告無效後採取果斷措施,使用包括噴射顏色水炮車和催淚彈在內的最低武力驅散示威者。傍晚時分,仍有示威者在灣仔、銅鑼灣等地聚集。
反對派民陣本來申請昨天要舉行大規模遊行,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民陣上訴被駁回。反對派及其暴徒還是在金鐘、銅鑼灣一帶非法集結,採取暴力手段衝擊政府機構。在暴徒眼中,已經沒有法律可言。他們恣意破壞公物,衝擊政府機構,這是他們所宣揚的“和理非”做法嗎?
昨天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和二零一六年年立法會產生辦法的決定(8.31決定)五周年,也是反對派連續上街遊行的第十三個週末,因此儘管示威集會被警方駁回,他們還是非法上街集結,並對政府機構採取暴力行動。
在暴徒非法集會的前一天——八月三十日,警方依法逮捕令五名在六月以來參與非法集會、衝擊立法會、襲擊警察的暴徒以及三名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他們是:黃之鋒、周庭、陳浩天、孫曉嵐、許銳宇、鄭松泰、區諾軒及譚文豪。其中的黃之鋒和周庭獲准保釋候審,一周兩次向警方報到,不能擅自出境。
六月以來香港出現動亂,由民陣發號施令,黃之鋒之流打頭陣,煽動、脅迫他人參與,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鄭松泰等人參與衝擊立法會大樓,產生惡劣的影響。知法犯法,非法集結,觸犯了香港的法律,警方依法對他們進行逮捕理所當然,無可厚非。
暴徒非法上街示威集會,佔據主要幹道,拆毀交通燈及鐵欄,使用汽油彈、燃燒瓶、磚塊和雜物,並在警察總部附近縱火,危及附近商店和居民的安全,已經遠遠超過法律的底線。如果讓這些暴徒繼續蠻幹下去,香港還有什麼前途可言?
暴徒在香港國際機場、地鐵站鬧事後激起民憤,遭到社會各界的嚴厲譴責,北角等地的居民忍無可忍,拿起木棍驅逐滋事的暴徒,獲得各界的支持。民陣知道已經失去民心,揚言他們今後要採取“和理非”的態度。那麼請看,暴徒昨天肆無忌憚攻擊政府總部、立法會大樓和警察總部是“和理非”的表現嗎?當然不是,暴徒的行為宣告“和理非”純為欺人之談。
反對派及其暴徒揚言將繼續蠻幹到底,五項訴求一個也不能少。這是何等的狂妄,難道香港的問題應由你們說了算?奉勸這些外國勢力的走卒不要錯誤估計形勢,特區政府有能力處理當前的問題,警隊將繼續嚴正執法,把破壞法治的暴徒繩之以法。至今已經逮捕了九百多人,相信經過取證後,那些逍遙法外的頭頭也將為他們的行為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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