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有這麼多的囚犯自首?

  司法部副部長馬克.帛禮地昨天表示,在杜特地總統下令獲釋的重案囚犯自首日期屆滿時,有二千零九名囚犯自首。其中一千七百七十三人向監獄局自首,二百三十六人向菲律賓國家警察總部自首。這麼多囚犯自首本來是一件好事,問題是,自首的囚犯竟然超過根據《獄中表現良好減刑法》釋放的一千九百一十四名囚犯。為什麼會這樣?問題出在哪裡?
據帛禮地副部長說,到週四午夜十二時,他收到已有一千九百五十名囚犯自首的報告。到了昨天淩晨,自首的囚犯竟然達到二千零九人。他承認,這些自首的囚犯中,可能有一些人不是重案囚犯,只是犯了強姦、謀殺、綁架勒索等罪。
  由於歷任監獄局長行為不檢,根據《獄中表現良好減刑法》釋放了成千上萬的囚犯,其中包括一大部分重案囚犯,這本來是該法律不允許的。後來調查發現,亞謹諾執政期間擔任司法部長的黎里瑪和內政部長羅哈斯有玩忽職守的嫌疑,導致數目眾多的重案囚犯通過賄賂逍遙法外。原監獄局長法埃敦因一千九百一十四名重案囚犯獲釋而被杜特地總統革職,雖然沒有證據說明他收取賄賂,但是輿論對他的處事方式大力加以抨擊。
  本來只要一千九百一十四人自首,現在竟然有二千零九人自動投案,原因何在?是帛禮地副部長所說的囚犯自己把問題搞亂了,不是重案囚犯也來自首,還是二千零九名囚犯是一個錯誤的數目?據監察專員馬智禮斯說,截止星期四,只有五百七十九名重案囚犯自首。如果他給出的數目正確,幾個小時後竟然跑來一千四百三十名囚犯,有這個可能嗎?
  鑒於自首的囚犯超過一千九百一十四人,帛禮斯副部長表示將在這些人中進行甄別,到底哪些人包括在名單裡的重案囚犯?那些人是普通囚犯?最後再處理這些自首的囚犯。因自首的囚犯超過數目,司法部要求內政暨地方政府部停止逮捕哪些根據《獄中表現良好減刑法》釋放的囚犯,菲國警已經停止了對那些獲釋的重案囚犯的逮捕。
  帛禮地副部長昨天在記者會上表示,由於通緝令是由杜特地總統簽發的,只有總統辦公室能夠中停對那些重案囚犯的逮捕。司法部要求內政部中停逮捕,而身為司法部副部長的帛禮地卻認為萬萬不可,因為逮捕令是由杜特地總統簽發的,同一個部門竟然出現兩種不同的意見,讓人非常不解。
  在司法部出現意見分歧的時候,總統府後來出面表示,逮捕將繼續進行,雖然內閣部長諾格拉禮斯說逮捕必須準確,不可隨便亂捕。總統府的說法也有問題,既然自首的囚犯超過數目,為什麼還要逮捕呢?
  就釋放重案囚犯一案來看,監獄局出現了許多舛誤,他們給出一千九百一十四名囚犯數目可能不正確,其中的囚犯也不全是重案囚犯。這幾年來,根據《獄中表現良好減刑法》釋放的囚犯人數可能遠遠超過公佈的數字,才會發生自首的囚犯超過原來的數目這種荒唐的事。為了修補漏洞,把獲釋的重案囚犯重新逮捕歸案,監獄局必須理清到底有多少重案囚犯通過該法律獲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