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就可以無法無天?

  因攜帶限帶品不服勸阻而強行闖關火車站檢查的美女演員劉露,日前被湖北地方警方以“阻礙執行公務,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行政拘留五天。
  事發當日,一女士攜帶限帶品進入火車站安檢處,工作人員稱其攜帶的壓縮氣罐超出限制範圍,於是當場勸阻。但該女士並未理會安檢人員的規勸,霸王硬上弓,強闖安檢關,安檢人員報警後,警察要求違規女士配合處理,不料該女士仍耍潑,在執法警察再三警告無果後,採取強制措施。該女士仍口出狂言:“我是公眾人物,你真牛,你完了。”
  演員確實是“公眾人物”,但是,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更應該懂得遵紀守法,尊重社會秩序和良德。明明違反規定,視法律法規為兒戲,並在公眾場合中耍潑打滾,這樣的做法顯然影響了自身在大庭廣眾之下的美麗形象。筆者對於自詡為“公眾人物”的女演員這種肆無忌憚大鬧公共場所的惡劣行為也感到不滿。只是臉蛋長得俊俏,受到追星族的青睞,就可以這樣肆意妄為,無視法規,簡直令人大跌眼鏡。
  但冷靜思考一下,一個不算“大牌”的女演員劉露,之所以敢如此膽大妄為,想必背後有親密的“幹爹”或“情哥哥”充當強大的“保護傘”,才敢口出狂言地嗆執法警察——你完了。或許被拘留的劉露發現“保護傘”並沒有出現後,只好極不情願低頭向公眾致歉。但是,經過媒體曝光事件後,湖北宜昌警方似乎有了硬氣,稱:我們按照法律法規辦事不需要她的道歉。
  沒有違規辦案,依法依規處理所謂的“公眾人物”違法案件顯然不需要接受什麼道歉的,一句“道歉”顯然也無法平息公眾對美女衝動的原諒。衝動的是魔鬼,圖一時之快,是要付出代價的。
  顯而易見,有了媒體輿論的強大監督,再大的“保護傘”也不敢輕易現形。在“打黑除惡”的高壓形勢中,任何“保護傘”的出現必將被狠狠地打擊。
  更讓倡狂一時的劉露沒有想到的是,她的這次衝動不但引起社會輿論的不滿,連與其簽約的“芒果TV”也宣佈解約。輿論的力量顯然是不可估量,與品行不端的藝人仍保持著“曖昧關係”顯然是不明智的,容易引起社會公眾的不滿情緒,儘早切割顯然是智慧的選擇。
  臉蛋長得好是自身的優勢,是上帝賜予的禮物,但切不可目中無人,也不可肆意妄為,甚至囂張跋扈,更不可置眾人的觀感而不顧。在十多億人的世界裏,臉蛋長得漂亮的女人大有人在,只是你的幸運成就了成為今天“明星”,一旦隕落,會有其他“新星”取而代之。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