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撥款委員會昨天通過“二零二零年國家與外國行動撥款法修正案”,將拒絕涉及把參議員黎里瑪下獄的菲律賓官員進入美國。美國參議員迪克.德賓在他的推特上稱讚參議院撥款委員會作出這項決定。這項法案是他與參議員帕特里克.萊希共同提出的。
最近一個時期,美國參議院委員會先後通過一些法案,如日前通過的“台北法案”和“二零一九年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大打“臺灣牌”和“香港牌”,企圖干預香港事務。美國參議員通過這兩項法案,威脅對已同或正想與臺灣斷交的國家減少援助,或制裁香港反對暴亂的人士。理所當然,美國參議院的行動遭到中國政府的強烈抨擊。
現在,美國參議院把矛頭轉向菲律賓,在參議員黎里瑪涉毒被拘留一事大做文章。他們認為,黎里瑪遭到政治迫害,應該向她伸出援手。其實,德賓提出這項法案不值得奇怪,因為他一向是杜特地總統的強烈批評者。
對美國參議院撥款委員會提案將禁止涉及把參議員黎里瑪關進監獄的菲律賓官員進入美國一事,總統發言人班尼諾表示,這是粗暴干預菲律賓內部事務,他把馬尼拉看成一個“低等國家”。他們試圖向我們獨立的機構施壓,干預我國的主權。
參議長蘇道、參議員轆順也作出回應,抨擊美國參議院撥款委員會藉通過這項法案干預菲律賓事務。蘇道指出,美國參議員不應該干預馬尼拉的事務,因為他不知道黎里瑪的案子。轆順也表示,德賓和萊希的建議沒有用。他指出,他們是不是要對所有涉及黎里瑪案子的人士和機構進行制裁?司法部檢察官認為有合理根據,地區審判法院法官簽發逮捕令,九名最高法院法官投票贊成拘留黎里瑪,這些人將被禁止進入美國?
二零一七年,參議員黎里瑪因涉及收取國家大獄裡的毒梟賄款作為競選費被人檢舉,經過法院審理,高院維持地區審判法院的判決,把她關進國警拘留所。如果被判有罪,將被處以終身徒刑。她的案子是經過法律審判的,美國參議員有什麼權利橫加指責,誰給他們這麼大的權力?
對德賓等人提出案子,參議院少數黨成員、自由黨人邦義里南卻表示歡迎,不認為這是對菲律賓內政的干預。他說,我們歡迎美國參議員的行動,這不僅僅是對黎里瑪的支持,也是對所有被謀殺、孤兒、寡婦、母親、父親的同情和支持。他和黎里瑪是同路人,對美國議員的行動表示歡迎是可以理解的。
美國人自以為高人一等,不把別國的主權和內部事務當成一回事,動不動就通過法案表達他們的看法。其實這種立場和態度並不可取,怎麼能夠以國內法對別國發號施令?現在美國的實力已大不如前,自顧不暇,還要管別人的事情,這種人實在不聰明。為了逞一時之快,他們不自量力,動不動就對人指手畫腳,說三道四,轆順說得好,這麼做是徒勞的,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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