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在抗議甚麼?

  香港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 遊行演變成跨區暴亂,其間1名15歲男學生涉嫌藏有改裝行山杖及雨傘,並藏有一樽混合腐蝕性液體的綠茶及鐳射筆,被控一項藏有攻擊性武器罪,前些時候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提堂後被還押。被告後來向當地高等法院申請保釋,但遭法官陳慶偉拒絕,案件被押後至11月15日再提審。
  據瞭解,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是基於考慮到本案證據強,以及肇事男童是在犯下另一宗案件保釋期間犯下此案的緣故,而拒絕其保釋申請。但是他有叮囑律政司加快化驗物證,好讓審訊儘早進行,以縮短其被羈押的時間。當有人知道被告的保釋申請被拒後,在庭外「盲撐」被告的近百名口罩黨隨即大叫「抗議!」同時向坐囚車離開的被告大叫「加油!」
  被告所藏的都是一些對人身安全構成威脅的攻性器具,暴亂當日若是被作為襲擊武器,後果真是不堪設想。而他當時更是因為涉及8月3日的「旺角再遊行」,正在保釋期間,本來應該檢點自己的言行舉止,卻反而不知反省,導致被法庭羈押,這要怪誰呢?真不明白那些「盲撐」他的人,到底在抗議甚麼?
  藏有攻擊性武器,是一項不輕的罪名;可是那些「盲撐」他的口罩黨,竟然向著他所坐的囚車大叫「加油」,真是是非不分。明明是被告意圖傷人,這些人竟然還把他當成受害者,如果讓這幫顛倒黑白之徒繼續鬧下去,社會還有公理嗎?他們要被告加油,難道是要他下次一定要讓這批攻擊性武器能有「用武之地」嗎?
  口罩黨當中更有人表示,由於被告生日快到,所以一定要向有關方面施壓,以爭取他的生日不在監獄中度過。誰願意在牢獄裡面過生日?一個人只要安分守己、奉公守法,基本上不會無緣無故被關押。被告可以說是咎由自取,一點也不能怪罪別人。口罩黨還說,如果沒有人肯幫被告,他們會幫忙;難道說這幫亡命之徒想去劫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