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合法,暴徒行徑令人髮指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宣佈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五日起實施。沒有遵從有關要求的人士,最高可被罰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反對派立即向法庭申請臨時禁令,但法庭加以拒絕,令反對派功虧一簣。
  儘管法庭支持特區政府頒佈《禁止蒙面規例》,反對派的支持者當天中午開始上街進行抗議。後來十四個區發生極為嚴重的暴力事件,暴徒向港鐵車站和列車等投擲汽油彈,打砸多家商鋪及銀行,襲擊持不同意見的市民,等等。元朗區一名警員遭到暴徒圍毆人身安全受到嚴重威脅時開槍自衛。警方表示,根據規定,這名警員開槍合理合法。
  香港的暴亂持續了將近四個月,暴徒的暴力行動不斷升級,投擲汽油彈和燃燒彈,在地鐵站出口和大街上公然縱火,搗毀商店,襲擊不同意他們的做法的市民,嚴重影響到社會秩序。一枚璀璨耀目的“東方之珠”,被反對派及其暴徒的黑手塗改得面目全非。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港府不採取果斷措施,如頒佈《禁止蒙面規例》,香港的治安勢必進一步惡化。過去一個時期,黑衣人蒙面上街大肆進行打砸燒活動,持著僥倖的心理,以為他們蒙面後就不會讓警方識別。實施《禁止蒙面規例》令暴徒有所顧忌不敢再胡作非為,合理合法,獲得法律界、十多個省市社團和廣大市民的支持。實行《禁止蒙面規例》可望使香港回到到過去清明的社會,人人安居樂業,不必擔心受到暴徒的干擾和襲擊。
  對暴徒四日在全港十四個區進行大肆破壞,林鄭月娥昨天發表電視講話表示,暴徒的極端行為令香港渡過了非常黑暗的一夜,令今日的香港社會陷於半癱瘓,這清楚說明香港的公共安全已受到廣泛危害,這是特區政府引用《緊急法》訂立《禁止蒙面規例》的堅實理據。
  香港已經到了一個極為關鍵的時刻,特區政府如果不採取果斷措施,社會可能淪為無政府狀態,最後讓“港獨”份子奪去政權。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官方公眾號發文,支持特區政府訂立《禁止蒙面規例》,並希望規例可以挽救暴力中的香港青年,避免他們成為他人的政治炮灰,置自己於犯罪的險地。
  《禁止蒙面規例》合理合法,獲得香港廣大市民的支持,反對派反中亂港是沒有道理的,將以失敗而收場。黑衣暴徒在《禁止蒙面規例》頒佈後在十四個區製造駭人聽聞的暴力活動,把荃灣的中國銀行分行的玻璃擊碎,然後投擲燃燒彈,暴力行為令人髮指。他們這麼做其實是垂死掙扎,不可能改變他們覆滅的命運。
  由於近四個月來不斷製造暴力事件,影響到廣大市民的生活和人身安全,黑衣暴徒遭到各行各業人士的譴責和唾棄。與廣大市民利益背道而馳的行為能夠成功嗎?歷史經驗表明,這些人在外國主子的指使下蹦跳幾下成不了氣候,最終將以徹底的失敗而告終。這一點,美國智庫人物卜睿哲也這麼說。胳膊能擰過大腿,他們能打贏這一仗嗎?答覆是絕對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