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當局引火焚身了

  香港涉嫌在台灣殺人的嫌疑人陳同佳明天刑期屆滿將出獄。他日前表示,出獄後將到台灣自首。但是台灣當局卻一反常態表示拒絕他前往台灣,要求港府將他繼續留在香港羈押偵辦,聲稱台港對此案都有“司法管轄權”,嫌犯和被害人都是港人,基於優先性和便利性,應由香港先處理。
  去年二月間,陳同佳偕女友潘曉穎前往台灣旅遊,獲悉女友懷孕,懷疑不是他的骨肉,把她殺害後棄屍捷運竹圍站外公園草叢後逃回香港。台灣當局曾經頒佈通緝令,要求香港把他遣送台灣偵辦。由於港台沒有引渡條例,港府不允所求,只以他回港後盜領死者存款罪,以盜竊及處理贓物罪起訴判刑。
  香港立法會進行的“逃犯條例”修例原來是針對陳同佳一案,並不是泛民所謂的“送中”,實際上的“送台”,但是經民陣炒作為“反送中”後引發一場長達四個月的社會暴亂。
  對香港泛民陣營的反修例活動,台灣民進黨蔡英文當局拾到“槍”,大肆炒作,表示支持泛民陣營的“反送中”運動,接受一些泛民頭目到台灣避難,接待黃之鋒和何韻詩等人,以此挑動選情使蔡英文的支持率節節上升。對陳同佳表示出獄後將台灣受審一事,台灣當局表示,他是“被自首”的,意思是說,他是被港府策動到台灣自首,讓蔡英文難堪。
  針對台灣當局的說法,香港特區政府二十日晚發表聲明表示,陳同佳日前表示願出獄後到台灣自首,這純粹出於其個人自願,關於陳同佳“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實。聲明舉出去年以來港府與台灣當局進行交涉的文書,駁斥所謂“香港有司法管轄權而不應用”的說法,特區政府對此表示深切遺憾。
  香港民陣發動“反送中”運動四個月來,暴徒肆虐,攻擊政府機構,踐踏國旗,打砸燒無所不用其極,導致香港出現前所未有的動亂,經濟遭到巨大的損失。台灣當局對此抱著幸災樂禍的態度,推波助瀾,利用所謂“反送中”運動獲得政治利益,使本來奄奄一息的蔡英文民調起死回生。但是蔡英文卻表示,這是基於民主、自由和人權的責任,支持香港公民的正義行動。
  針對蔡英文當局拒絕讓陳同佳到台灣受審一事,國民黨表示,陳同佳是台灣的通緝犯,政府拒收顯示民進黨的政治思維淩駕於社會公義。《聯合報》一針見血指出,從先前遣送未遂引發香港修例風波,到現在嫌犯願意來台受審當局卻“返送台”,如此吊詭變化,完全暴露了民進黨當局的精算心機。
  香港因修例而引發民眾上街鬧事,台灣當局抱著隔岸觀火的心態,組織民眾上街聲援,譴責港府對暴徒採取的行動,以此攻擊大陸的“一國兩制”失敗和煽動民眾支持蔡英文。現在陳同佳要到台灣受審,民進黨卻加以決絕,要他繼續留在香港,雙重標準顯示民進定和蔡英文心懷叵測的政治目的。本來是隔岸觀火的,現在卻引火焚身,這是民進黨和蔡英文當局始料不及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