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徒無理 警察無能

  香港青年予人的印象是眉精眼企的「醒目仔」;而從警匪電影看到的警察都是智勇雙全,盡忠職守的執法英雄。六月香港大示威,隨後爆發的暴動,「精彩」勝過電影,筆者日日追看這「連續劇」,但得到的結論則大相逕庭。
  暴徒從阻礙交通,演變到破壞地鐵,打人,砸店,焚人,佔領大學等恐怖行動。媒體,尤其是西方國家者,沒有譴責,反而讚揚暴徒是為了爭取民主自由,赤裸裸的雙重標準。暴徒們自以為是義士,為民主自由而戰。振振有辭說為了未來的民主自由,只要理想、目標正確,過程殘暴是可容許的。這種歪論,就好比說為了你未來的健康,先把你打個半死甚至殘廢。香港自由世界第三,筆者認為應該排頭。君不見鬧市有邪教「法輪功」的攤位,宣揚「天滅中共」;政府僱人(香港電台)罵自己;報紙?造中國對香港的迫害,誇大來港消費大陸遊客的醜行。香港問題在於財團貪得無厭,但暴徒們噤若寒蟬。
  香港行政、司法、警察有很多港英餘孽,泛民主派議員也「逢中必反」,但他們是民選,無可奈何。七月一日暴徒攻入立法院,大肆破壞,警察竟未能封鎖包圍,將區區數十人來個甕中捉鱉。這有兩個可能:一,高層有人要網開一面。二,警察真正無能。犯法者未受懲罰,不斷將暴行升級:到處投擲汽油彈、磚頭,砸商店,毆打人,破壞地鐵。警察一味退讓,或用催淚彈、橡膠彈、水炮驅散作亂暴徒,不見大規模逮捕。
  最近學生夥同外人佔據中文大學、理工大學,將它們變成兵工廠,用弓箭等致命工具傷人。警察怎麼不封鎖學校,斷水斷電,停止食物供應,看他們能堅持多久。警察不是善用臥底嗎?為什麼不先發制人?警察無能,明顯是有顧忌,怕美英政府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