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也難控制

  日前有條來自人口與發展委員會(PopCom)消息稱,「由於年輕母親無法獲得計劃生育服務,導致該國每年至少有六分之一的少女是反覆懷孕。」該委員會副部長佩雷斯指出,由於最高法院的一項決定,即刪除《責任育兒及生殖健康法》(RH Law)中,允許向未經父母同意而懷孕或流產的未成年人提供計劃生育服務,才會導致該情況的發生。有鑑如此,佩雷斯敦促杜特地總統和議員們制定一項行政令或法律,使已懷孕或有子女的未成年人能夠進行計劃生育。
  佩雷斯還援引了菲律賓國立大學(UP)2013年的一項研究說,本國15至19歲的青少年中,有三分之一從事婚前性行為,其中14%的人懷孕或育有孩子。也就是說,每年至少有20萬名15至19歲的少女分娩。因此少女懷孕問題已成為「全國性社會緊急情況」。
  說實話,佩雷斯副部長所說的這些有關少女懷孕的問題,其實早已是眾所周知的事。說三分之一的青少年有婚前性行為,這應該還是保守估計,現實中遠遠不止吧。
  本國人口已突破一億,其中很多夫妻,尤其是山頂州府的,有的家庭是能生多少就生多少,計劃生育似乎不在他們的考慮中。你說是因宗教信仰才讓他們不選擇避孕,我想未必,如果真的那麼聽耶穌的話,國家早就不是這般境況了。別有事沒事都往耶穌身上卸責。
  那是什麼原因讓這麼多少男少女早早的偷嘗禁果,也讓那麼多夫妻生七八個不厭倦呢?
  回答這個問題並不難,說白點就是本國人特愛做愛的事。或許是氣候,或許是飲食,也或許是個性,反正其中有一樣一定是「催化劑」,使得這裡的男男女女湊在一起「化仙」很少偏離床笫之事。而這又跟貧窮與富有無關。富的,自不必說,魚水之歡不會撂下;窮的,哪怕窮得叮噹響,照樣炮聲隆隆。
  有的「規行矩步」的人可能會怪小剛講得太直白了。那麼我想請問,你能保證臍下三寸不躁動?
  《孟子‧告子上》曰:「食色,性也。」可以肯定地說,即使本國修改有關「計生」法律,也難控制少女不早孕的勢頭。不信,試一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