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中的錯

  有篇《我們星星中的錯(The fault in our stars)》的文章,說總統、參議員和議長是政壇上最耀眼的明星。但是,憲法無疑是我們的北極星。他用意是要批評總統如何不受法令統治,如不讓副總統進入內閣,以及電子煙的問題,中國的捕魚權,PCSO關閉,長灘島關閉等等。他筆鋒一轉,談到香港高等法院關於《禁蒙面法》的裁決,正式宣佈《緊急法》違反《基本法》,引用《緊急法》所訂立的《禁蒙面法》無效,政府須支付申請方八成訴訟費。
  他認為法院的判決「對示威者來說是一次雄偉的勝利,這是法治的勝利,而這恰恰是異議的緩慢燃燒到今天的動盪背後的動盪。蒙面男子向世界展示了如何堅定信念。但這是香港法官對《基本法》的大膽詮釋,它是崇高的獨立行為,是所有重視自由的人的燈塔,無論他們在香港內外」。作者明白該裁決可能仍將移交給終審法院,相信他很清楚知道「最終,最終結果將是北京所說的話」。人大常委會根據《基本法》一百五十九條永遠擁有對《基本法》最終解釋權。
  媒體指出,香港高等法院的裁決引起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它鼓舞了暴徒,給香港警隊製造了困惑。是晚大批激進人士囂張地蒙面上街示威,其中一些人的表現形同暴徒,形成自禁蒙面法實施以來香港街頭最氾濫的蒙面潮。官方媒體認為,香港高院的裁決是對止暴制亂行動的一次釜底抽薪。香港司法體系的運轉很多時候受到了價值觀和政治立場的驅使,而沒有做到真正忠誠於法律精神。一些法官更是背叛了《基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背叛了法律精神和司法職業倫理。
  的確,很多人對香港高等法院的裁決感到驚奇,終審法院前常任法官列顯倫也不例外。他質疑存在已經一段日子的條例,為何會突然被判違憲,形容高院有關判詞看法是「錯」。他說現時裁決有如「剝了老虎的牙」。高院的裁決短暫批准暫緩裁決至十一月二十九日或另作命令。最後是否會請全國人大釋法呢?人大曾有五次釋法的記錄。官媒因此呼籲人大常委會更加積極地依法採取各種行動,確保香港的司法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運轉,防止司法僭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