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沒收馬家27億不義之財

  【本報訊】老費迪蘭˙馬可斯背叛公眾的信任,利用“傀儡”非法取得“菲律濱東方電信公司”27億比索的股票。
  這是反貪污法庭第三分庭清楚明白的判決,這個判決命令馬可斯的傀儡萬雷˙尼道及扶西˙亞費里卡或他們的後嗣(繼承人)必須把這筆27億比索加上損害賠償歸還給國庫。
  第三分庭主審法官安巴洛˙加布沓赫˙唐及助理法官伯尼里道˙費南迪斯與莎拉˙簡費南迪斯的同意下於十二月四日宣判稱:“因此,法庭於此宣判被告萬雷˙尼道及扶西˙亞費里卡在ETPI的股份是被告費迪南˙馬可斯非法取得的財富,因此必須歸還給菲律濱共和國。”
  法庭的宣判又說:尼道及亞費里卡的後嗣必須把他們在ETPI的股份包括所有股票,現金股利,存款和利息正確歸還給國庫。
  反貪污法庭還命令尼道必須把二○○五年七月把轉移給“ISM通信公司”的他在ETPI價值6816.7萬股份取回,還給國庫。
  尼道及亞費里卡的後嗣還被命令必須付給政府100萬比索作為懲罰性賠償。
  反貪污法庭的措辭強硬但卻簡潔扼要的判決稱:“支付懲罰性賠償意味國家通過其司法機構,向被告發出清楚明白的信息是這種罪行是‘永久禁止’的。”
  總統好政府委員會(PCGG)還要沒收費迪南與伊美黛˙馬可斯,範˙奔西˙茵里禮,還有尼道和亞費里卡的其他財產,因為PCGG的評估認為他們的財產與他們的合法收入不符。
  然而,反貪污法庭的判決反對PCGG的要求,法庭堅稱:“共和國希望原告就所有法律程序尊重被告的權益。”
  雖然,法庭撤銷馬可斯夫婦這方面的控案,然而反貪污法庭並沒有洗脫這對夫婦的罪名,法庭聲稱前獨裁者背叛人民的信任。
  法庭的判決稱:“被告馬可斯,其時是共和國最高的民選官員,然而,當他試諸於種陰險計謀時,背叛了菲律濱人民對他的信任。”
  法庭的記錄顯示,馬可斯利用他的權勢,有系統有計謀的利用ETPI聚斂他的非法獲得的財富。
  馬可斯的陰謀使尼道及亞費里亞取得國家控制的電信公司的股份。
  這種犯罪手法使被告等能夠有效控制ETPI,壟斷電信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