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政府完全可以拒絕接受仲裁

  幾周前,位於新加坡的仲裁中心對馬尼拉水務公司的裁決公之于眾時,杜特地總統大發雷霆。他氣得揚言要把馬尼拉水務公司和梅尼拉德水務公司的寡頭們關進監獄。事實上,一個以外國為主的仲裁小組的仲裁是如此的醜聞,以至於當它公開時,菲律賓人非常憤怒。這與南海仲裁案裁決完全同出一轍。
  前幾天,這些水務公司為自己的貪婪感到非常羞愧,宣佈放棄兩個新加坡小組的付款,由印尼三林集團控制的Maynilad water索賠的為34億菲律賓比索,Ayalas的馬尼拉water為74億菲律賓比索。
  全神貫注地追蹤調查這起案件的《馬尼拉時報》頭牌專欄作家狄佬為文揭露前總統阿基諾三世及其總檢察官洛林·希爾貝(Florin Hilbay)同意兩家水務公司的要求,對後者針對政府提起的仲裁訴訟保密。
  在2017年7月和2018年11月宣佈的裁決中,兩個不同的仲裁小組支持了兩個特許公司的索賠,並命令政府分別向他們支付34億日元和74億日元。而每個小組有三名成員,其中兩名是外國人,一名是菲律賓人。訴訟由雙方同意的三人小組審理,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新加坡分院擔任書記官長。
  假如現在的執政黨是黃黨,那麼黃黨必將概括承受阿基諾三世的罪過,甚至也會秘密把賠償金付給這兩家貪婪的專利特權公司。這也就是說廣大的菲律賓人民在2016年把選票投給杜特地是種明智的選擇。狄佬的文章讓我們知道,以總統阿基諾三世和總檢察官為代表的當時黃黨執政當局是同意讓這些兩起糾紛交給新加坡仲裁中心裁決。
  律師何塞·奧利弗羅斯(Jose Oliveros)指出,儘管菲律賓在新加坡仲裁中心訴訟程式中敗訴,但是,這兩家自來水公司無法自動在菲律賓執行該裁決。他們仍然必須向適當的地區審判法院提交請願書,以承認和執行上述裁決。根據1985年《貿易法委員會示範法》(該國在2004年《替代性爭議解決法》和1957年由菲律賓簽署的《紐約公約》中作為參考引入),菲律賓政府有充分的理由反對任何承認和執行《仲裁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