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工作又提上眾院日程

  眾議院修憲委員會建議,明年一月召開立憲會議(Con-Ass),討論該委員會提出的四項修憲提議。這四項提議是:
  一、放寬憲法對外資進入菲律賓敏感產業的管制;
  二、延長眾議員和各級地方官員的任期;
  三、改變參議員選舉和任期制度,九大行政區每區選舉三名參議員,一屆任期五年;
  四、將目前總統和副總統分開選舉改為由一個陣營代表參選,以確保正副總統不會來自相互敵對的政治陣營。
  修憲問題本來是杜特地總統執政後的一項優先工作,希望把目前實施的總統制改為聯邦制,以便解決南部的叛亂問題。為此,他成立了一個顧問委員會,就改變政體一事提出一些意見。然而,由於種種原因,修憲工作未能加以落實,現在他的任期只剩下兩年多的時間,要完成修憲工作顯然已經不夠。
  眾議院修憲委員會最近提出的修憲工作已經不是改變政體的問題,而是就現行憲法進行一些修改而已。目前這部憲法是一九八七年制定的,其中一些條款已經不適合當前的國內外形勢,如果能夠在杜特地總統任內進行修改,也是一件有意義的工作。
  眾議院修憲委員會主席羅里藝斯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將要求眾議院規則委員會和眾議院領導層為舉行全體會議制定時間表,以商討他的委員會提出的四項建議。他還說,明年一月國會復會時,他將建議眾議院直接以立憲會議的形式審議這些建議。
  現在是否適合修憲,在一定的程度上取決於杜特地總統的態度。如果他像過去那麼熱衷,參議院可得買他的賬;反之,如果他不大積極或者反對,參議院可能振振有詞直接了當加以反對。
  為了爭取參議院的贊同,羅里藝斯表示,關於舉行立憲會議,憲法並沒有要求參眾兩院組成聯席會議。憲法僅要求兩院分別投票,分別以至少四分之三的多數票通過修憲提議。如果眾議院率先在立憲會議上通過修憲提議,將把提議交給參議院審議。
  就眾議院修憲委員會提出的四項提議來看,有的比較中肯,也是國家當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放寬憲法對外資進入菲律賓敏感產業的限制,將目前總統和副總統分開選舉改為由一個陣營代表參選。但是有的提議可能被人懷疑為是為了眾議員自己的利益,如延長眾議員的任期和增加參議員的人數等。
  秉公而論,目前這部憲法是前總統高莉上任伊始制定的,一些條款在當時有一定的積極意義,如禁止總統連任,防止再次出現獨裁政權,但是一些條款已經過時,如限制外資進入菲律賓,禁止外商參與天然資源領域的開發等。眾議員羅里藝斯說得不錯,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這是三十二年來第一次有了修憲的機會。如果杜特地總統任期結束,這個機會可能一去不復返了。他希望參議院回應杜特地總統關於修憲的號召,支持眾議院的行動。
  對眾議院的修憲建議,參議院領導有何看法?目前尚未作出反應,且讓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