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

  上週四約了友人到中山市逛街。我從香港大橋口岸乘搭大巴前往,一上車便閉目靜休,正在「立定」時,巴士突然停下,開眼一看,車周有些穿軍裝的內地軍人指揮汽車左轉,司機和車下的人說了些甚麼,大巴便繼續向珠海方向行走,可能多費去兩三分鐘吧。
  心想,讓車子兜圈,又不查車查人,太沒意思了。週一清早才由港報得知,習近平主席將於週三(十二月十八日)到澳門慶賀濠江回歸祖國二十週年,因此加緊了保安工作。同日的港媒也有諸多消息,有些「逢中必反」的人指責內地治安人員越權執法,在港珠澳大橋設站查車。也有人說,內地治安人員是在人工島作預防性查車,而該處是內地段,說不上越權。
  習主席是一國之首,是中華民族的首領,南下澳門慶回歸,意義重大,不可讓敵對分子越境騷擾,在大橋設點截查,並不過份。
  香港傳媒報導,一名港漢在大橋「失縱」,又說被內地拘捕,有些傳言更說被越界逮捕。
  日前內地公安已通報香港警方,十二月十三日下午三時,一名香港男子由港經大橋前往澳門途中,涉嫌七年前串通他人走私手機被通緝,斷正被捕歸案,疑犯已交相關辦案單位。據報導說,近日大橋公安在查車中也發現多名逃犯,並將之逮捕,很多被內地通緝的人常往來港澳,因條例所限,內地治安單位未能向港府要求交出疑犯,造成犯案者來往港澳暢通無阻,想不到因習主席南下,查車查人而收到歪打正著之效果,被逮疑犯真是倒足十世霉矣!
  香港現有的法律是英國人定立,沒有條例規定向內地及澳、台提交罪犯,因而在內地犯法,只要逃到港、澳、台,便免受起訴及移交,罪犯可以舞照跳,馬照跑了。
  往來香港和澳門,四十多年前有「大船」,最便宜的票資大倉一程收六元,甲板或房間較貴,香港晚上十二時落船,翌日上午六時抵澳。後來有水翼船加入服務,只要一小時便能由港抵澳,澳門少有可遊覽的,多數的港人往澳都是為賭,單純到媽閣拜天后的甚少,參觀大三巴教堂斷壁,更是近二、三十年的「新興事物」。
  大橋開通前,來往港澳的人有都搭「飛船」,百七八元一程,假日較貴,現在部份人改乘「大橋金巴」。相信那些身上有「屎」的人,以後不會再搭大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