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客與請客

  做客是一種享受,既有吃喝,又可放鬆,還能結交朋友長見識,忙碌之輩還偷了半日閒,顏面又風光。
  請客則不同,純粹是找罪受。梁實秋就說過:若要一天不得安,請客。國人講究禮尚往來,今日你做東,明天就得我請客,若是久不見動靜,人家背後可就要“議論”了。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有人就熱衷於請客。不過說穿了:大多數人的義不容辭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不是慷慨,而是權謀。
  抽伸手牌香煙的人討人嫌,可被請吃的人卻被捧為上賓、視為神明。這是因為人家是“款”,是“爺”,赴宴是“賞臉”,看得起你。錢鍾書曾說:把飯給有飯吃的人吃,那是請飯;自己有飯吃而去吃人家的飯,那是賞面子。若能請得來,則是你的榮耀;有了榮耀,即是本錢;有了本錢,你還擔心啥事辦不成?故而有些人請客是虛,謀求“發展”與“進步”,講究“小往大來”倒是實。
  “小往大來”是權謀,請客的知曉,做客的也明白,他們彼此心知肚明。誰想將事擺平不外乎送禮與請客。送禮則有行賄之嫌,顯得不合時宜,故而請客就既安全又便捷了。
  人常被告誡說:不要被人利用。可是生有反骨的人就會倒過來想了:若能被人利用,豈不證明自己還有剩餘價值?為了顯示自己的能耐與價值,他也就樂此不疲地“感情淺,舔一點;感情深,一口悶”了。
  這類請客的人,他們在飯後的牌桌上一般只會輸錢,而斷不會贏錢。其實他不是幹些“賠了夫人又折兵”的蠢事,他是典型的“大智若愚”,深知“塞翁失馬,焉知非福”的道理。
  最後,請客與做客,重在一個“誠”。《五柳先生傳》裡說陶淵明“性嗜酒,家貧不能常得。親舊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次輒盡。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我就喜歡陶氏的率真與鄉人的真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