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適當的工資”問題

  最近一條來自馬尼拉市長莫仁諾的話引起本地商人關注,莫仁諾威脅說,如果馬尼拉市利未素惹的一個購物商場內的中國商人不向菲律賓工人支付適當的工資,他將查封該購物商場。
  讓我們看看莫仁諾市長的警告——“不要濫用,支付適當的工資,不要以標準工資來欺騙我們的菲律賓人。”“如果你們在自己的國家是亂來的,如果你們在那裡是胡來的,別把亂來的那一套帶來這裡。”“你們是外國人,能在這裡做生意,我不希望你們在工資方面欺負菲律賓人。如果你們不支付工資,你們別在這裡營商。我認為那是不公平的。”
  從莫仁諾的話語中不難看出,他是針對這些商場的中國人,因為在那裡經商的絕大多數都是華人。這就給在馬尼拉商場裡開店的中國商人提了個醒,聘請工人一定要注意工資問題。
  當然,管理工人的工資問題屬勞工部的責任範圍,所以我們經常看到有工人跑去勞工部狀告老闆付的薪金不夠,而勞工部基本上都會站在工人一邊,向老闆索取罰金。即使是工人一萬個不對,照樣罰你沒商量。這樣的事幾乎天天都在發生,讓被告的老闆有苦無處申。
  莫仁諾市長的意思是,如果商家遵守其命令,向工人支付適當工資,那麼外國商人就能夠在這裡自由地出售他們的商品。
  所謂“適當工資”,按目前政府的標準是聘請10人以下的商舖最低工資是500披索一天。如果以這個標準來聘請一個看店的,估計很多小商家負擔不起。如今實體店的生意不是政客們想像的那麼容易做,每月付完租金水電人工到手的利潤剛夠果腹的老闆大有人在。
  有人說,那些在商場看店的工人都是來自山頂,沒有文化,人不靈活,日薪300披索已經可以了,否則對那些讀了書的高學歷員工不公。
  確實,由於生意難為,不少公司行號聘請的員工都是大學畢業生,他們很多人的工資也只是政府最低標準而已,如果一個連個位數相加都要靠計算機、而且沒有特別技能的工人坐在店裡也拿同等薪水,那還讀書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