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大麻治療癲癇

  【本報訊】這只是一小步,然而實際上它卻是跨入這個門檻的一大步。
  危險藥物委員會(DDB)最近“原則上”通過准許使用大麻緩解嚴重的癲癇症狀的決議,推動大麻藥用合法化的倡議者認為這已得到一場實在的勝利。
  危險藥物委員會是政府管理及防止藥物濫用的政策制定機構。
  在數百種大麻製品中,兩種最常用之一是大麻二醇(CBD)另一種是四氫大麻酚(THC)它能產生麻醉的精神作用。
  世界衛生組織(WHO)的一個報告聲稱:“大麻二醇(CBD)無精神作用不會使人類出現依賴的現象,今天並沒有證據指使用CBD會使病人養成依賴的習慣。”
  科學已證明CBD可緩解癲癇病人的症狀。
  紐約大學醫學院的神經外科教授德溫斯基說:“關於CBD藥效的最新研究是它能緩解嚴重的癲癇症狀。”德溫斯基的研究報告已經刊登於二○一八年五月十七日的《新英格蘭醫學新誌》。
  危險藥物委員會(DDB)官員黎耶斯告訴媒體說:“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建議聯合國的麻醉藥委員會(CND)准許使用CBD加0.2%的THC治療癲癇症人。”
  菲律濱是聯合國的《精神藥物公約》的簽署國之一。
  二○一八年美國的藥品執行機構已批准合法使用CBD加0.1%的TH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