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會恢復《國歌法》二讀

反對派肆意「拉布」會議多次受阻

  【香港中通社5月27日電】(記者 李焯龍)香港特區立法會27日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但在反對派議員肆意“拉布”之下,會議多次受阻。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強調,在本地實施國歌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香港市民如非公然侮辱及詆毀國歌,不會墮入法網。
  當天下午約1時半,在議員們完成對政府官員的6項口頭質詢後,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宣布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條例草案》。
  反對派議員陳淑莊隨即開始“拉布”,動議一項休會待續議案,辯稱應先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涉港國安立法事宜進行辯論。經過1小時暫停會議考慮後,梁君彥拒絕批准該項議案,認為陳淑莊的議案措辭並不忠誠,而且有關議題屬國家層面的立法工作,現正由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故此並不逼切必須在本次會議上辯論。
  梁君彥宣布裁決後,另一反對派議員郭榮鏗又動議另一項休會待續議案,令會議再度暫停約20分鐘。恢復會議後,梁君彥再次宣布否決該項議案。
  至下午3時,會議才正式恢復辯論。梁君彥邀請《國歌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建制派立法會議員召集人廖長江匯報法案委員會的商議要點。
  廖長江表示,尊重國歌是應有之義,恢復《國歌條例草案》二讀辯論應該回歸理性討論,而非“泛政治化”“逢中必反”,更不應發起所謂“三罷”(即罷工、罷課、罷市)行動包圍立法會大樓,試圖阻礙會議進行。
  廖長江認為,社會上對條例草案的種種疑慮和意見,反映香港市民對條例草案的認識存在不少偏差及誤解。有人認為“條例草案限制言論自由”、“欲進行‘洗腦教育’”,甚至形容其為“惡法”,可見認識的偏差造成恐懼,而恐懼是最容易被人利用。特區政府有責任加強宣傳工作,向市民清晰解釋條例,釋除疑慮。
  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紛紛表態支持國歌法,批評有人把國歌法污名化。
  當日,張建宗與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均有出席立法會會議。張建宗會見傳媒時表示,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在本地實施國歌法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香港特區政府在2018年初已提出並推動立法工作,條例草案去年1月在立法會首讀和二讀,前後經過17次會議、50多個小時深入討論。
  他指出,國歌是代表國家的象徵和標誌,港人有道義、有責任尊重國歌。只要不是公開或蓄意、惡意和故意侮辱或損害國歌作為國家的標誌、尊嚴等作用及重要性,就不用擔心觸犯法例,普通市民對此不應上綱上線,這與自由、人權扯不上任何關係。
  曾國衛期望立法會議員理性、務實辯論,盡快通過法案,讓香港特別行政區完成這一憲制責任。他特別感謝各前線警務人員的努力,當日確保立法會大樓附近秩序,讓會議可以進行。
  會議期間,反對派議員繼續肆意“拉布”,滋擾會議,包括多次提出在席議員不足法定人數,要求鳴鐘召喚議員到場;提出規程問題,要求暫停會議;設置並啟動不明發聲裝置製造噪音,等等。
  此外,5名反對派議員就《國歌條例草案》共提出22項修正案。
  會議當晚7時結束,梁君彥宣布28日早上9時復會。
  根據議事規則,《國歌條例草案》若獲得議員支持及通過二讀,將會交付全體委員會。法案經全體委員會審議後,若全體委員會的報告獲立法會採納,法案將進行三讀,以完成整個立法程序。
  梁君彥預計,就處理《國歌條例草案》及相關修正案,立法會需要兩次會議時間,共30小時審議,下月4日可以進行三讀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