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電信廣播許可證有效期

獲電信委員會展延至十二月底

  【本報訊】國家電信委員會(NTC)週五說,它已將所有廣播與電信公司的現有執照,許可證與廣播證的有效期展延至今年底。
  NTC在一項備忘錄中,在加強型社區隔離之下地區的“流動性限制”是該項決定的原因。
  NTC第二○二○—一四—○七號備忘錄通令中說,“在今年到期的所有運營無線電通訊設備,網絡與設施,公共(電信),廣播,政府或私營的,在各種無線電服務的現有許可證,證件與執照,將仍然有效並可在二○二○年十二月的最後一個工作日或以前加以更新。”
  它說,電信公司可向NTC中央辦公室提交更新或許可證或執照的申請。
  菲律濱長途電話公司(PLDT)首席收入官兼斯瑪特通訊(SMART COMMUNICATIONS)總理亞爾˙班里溜在一項聲明中說,“與政府連手,我們將能夠克服新冠疫情的挑戰並繼續為全國各地菲人改善通訊服務。”
  NTC在五月說,在呂宋封城期間將到期有的所有現有許可證將自動更新。它說這些執照在隔離期間結束後將有六十天的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