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通過決議 港區立會繼續履職

林鄭表示再次展示中央關愛和支持

  【香港中通社8月11日電】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8月11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8日上午聽取了關於《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的說明。8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的決定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與會人員一致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機關,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依法行使制定、修改和廢除法律,審核、通過財政預算,批准稅收和公共開支等重要職權。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因應當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峻形勢,已決定將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為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等相關問題作出決定,符合憲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和原則,是必要的、適當的。
  根據決定,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四年。
  【香港中通社8月11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11日表示,衷心感謝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作出決定,解決因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而令立法機關出現空缺的問題。她表示,特區政府正全速敲定有關中央人民政府支持特區抗疫的工作細節,期望議員們可放下歧見和爭拗,重建互信,共同為市民謀福祉。
  香港特區政府在7月31日宣布,鑑於疫情嚴峻,為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健康,並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將原定於本年9月6日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舉行。
  香港基本法第六十九條訂明,立法會除第一屆任期為兩年外,每屆任期四年,因此現屆立法會任期須於2020年9月30日結束,特區立法機關將在第七屆立法會產生前出現空缺。為解決這問題,行政長官在行政會議作出決定後向中央人民政府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
  國務院早前已回覆表示支持香港特區政府將第七屆立法會選舉推遲一年的決定,並會依法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立法機關空缺問題作出決定;行政長官亦於7月31日向社會詳細交代押後選舉的理據。
  8月11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的決定》。
  根據決定,2020年9月30日後,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依法產生後,任期仍為4年。
  決定通過後,林鄭月娥隨即與香港特區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會面,轉達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並初步就立法會恢復運作交換意見。
  在會面中,林鄭月娥向梁君彥重申押後立法會換屆選舉是非常艱難的決定,但為了遏止疫情,公共安全和保障市民健康,並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情況下進行,這決定是必須的。她欣悉政府決定獲社會廣泛支持,包括立法會各建制派議員。
  林鄭月娥說,目前香港疫情仍然嚴峻,各行各業大受打擊;即使疫情緩和後,也有大量恢復經濟、紓解民困的工作須行政立法機關衷誠合作。期望在梁主席的繼續領導下,議員們可放下歧見和爭拗,重建互信,共同為市民謀福祉。
  林鄭月娥表示,特區政府正全速敲定有關中央人民政府支持特區抗疫的工作細節,樂意稍後向議員詳細交代。她亦會陸續分批約見現屆議員,聽取他們的意見。
  林鄭月娥還在個人回應中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基本法有關規定,作出具權威性的決定,妥善解決立法機關因押後選舉出現空缺的問題,既維護香港特區的憲制秩序和法治秩序,又能確保特區政府可以正常施政和社會正常運行,再次展示中央對特區的關愛和支持。
  香港特區政府稍後會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刊憲,同時通過刊憲撤銷早前行政長官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六條為配合換屆選舉而中止第六屆立法會會期的決定,讓第六屆立法會可按需要盡早恢復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