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改後深圳建設用地可否大規模擴張?

官方回應:放的不是擴張的權

  【中新社北京10月18日電】(記者 王恩博)中國官方近日公佈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賦予深圳更大土地審批自主權,這是否意味著深圳建設用地可以大規模擴張?中國自然資源部副部長莊少勤18日在北京回應說,放權實際上放的是改革的權,不是擴張的權。
  上述方案提及,將國務院可以授權的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委託深圳市政府批准。這一大力度放權措施引起廣泛關注。
  莊少勤在當天的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發佈會上表示,實施方案賦予深圳市更大的土地審批自主權,目的是要深化審批制度改革,解決建設項目“落地難、落地慢”等審批效率問題,提高空間資源配置效率。“此舉是為改革提供更大的改革空間,而不是城市建設的規模。”
  他介紹說,就如何推進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以及空間治理改革、發展空間等問題,方案給予了重大政策支持。例如,方案提出允許深圳統籌建設用地用林規模和指標,在國土空間規劃編製完成後探索按規劃期實施的總量管控模式。
  “這句話裡有兩項重大政策”,莊少勤解讀說,一是意味著深圳可以通過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各種空間資源,包括優化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邊界,這是堅守安全底線條件下的優化佈局。
  二是如何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戰略。尤其中央提出的“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將深圳市放在更大新發展格局中優化區域空間佈局,形成區域開放式、網絡化、多中心、集約型的發展格局。深圳市就可以在開放背景下,不僅用好自己的資源,也可以充分協同區域資源,使未來發展空間得到更有力支撐。
  此外,方案還提出支持符合在國土空間規劃要求的前提下推進二、三產業混合用地。
  莊少勤說,這是功能結構的優化。深圳市可以結合本市創新驅動和高質量發展需求,賦予地塊的功能用途更有包容性、兼容性、靈活性,對於土地用途管制也有更多靈活性,這樣可以更好適應市場需求,更好滿足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需求,以及空間治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