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通過《反外國制裁法》

栗戰書強調為反擊霸權提供法治支撐

  【香港中通社6月10日電】中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6月10日下午在北京閉幕,表決通過反外國制裁法等多項法案及決定。
  據新華社此前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辦公室指,一段時間以來,某些西方國家出於政治操弄需要和意識形態偏見,利用涉疆涉港等各種借口對中國進行造謠污蔑和遏制打壓,特別是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依據其本國法律對中國有關國家機關、組織和國家工作人員實施“制裁”,粗暴干涉中國內政。
  中國政府今年以來已多次宣佈對有關國家的實體和個人實施相應反制措施,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年的工作報告,在“今後一年的主要任務”中明確提出,圍繞反制裁、反干涉、反制長臂管轄等,充實應對挑戰、防範風險的法律“工具箱”。
  根據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起草并形成了反外國制裁法(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4月進行初次審議,普遍贊成制定反外國制裁法。6月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聽取了關於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沈春耀作的反外國制裁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
  據央視新聞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下午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包括《反外國制裁法》等多項法案。全國人大委員長栗戰書在表決後強調,的制訂及出台,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外交思想、加快涉外立法的重要舉措。
  栗戰書指,中國始終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致力於與各國互利共贏、共同發展,但中方決不放棄自己的正當權益,任何人不要幻想讓中國吞下損害自身利益的苦果。對於各種制裁和干涉,中國政府和人民將堅決予以反制。
  他強調,人大常委會遵循國際慣例審議通過《反外國制裁法》,是為反擊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提供了法治支撐。外界要全面、正確理解法律規定,適時運用法律開展強有力的反制裁鬥爭,加快推進涉外事務立法,以更好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